尊敬的读者,

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乔普,61岁,拥有有效期为1年的非移民多次入境签证。我的问题:我可以提交多少个条目?是4个还是更多?我知道我最多可以在泰国停留 90 天,通常这不是问题。本来我二月份刚回荷兰,八月份突然要去荷兰火化姐姐。因此,如果我想在 5 月份回国,我将有 26 个条目,因为我必须在 XNUMX 月 XNUMX 日再次离开该国。

那是问题吗?我必须在26月XNUMX日返回荷兰。

真诚,

乔普


亲爱的乔普,

不用担心。如果签证注明“多次入境”,您可以根据需要多次进入泰国,即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即可。就您而言,您不必等到 90 天才能完成签证流程,因为您担心否则入境次数不足以完成一年。您可以在这 90 天内随时办理签证并按您的意愿办理签证。每次入境,您将获得另外 90 天的停留期限。

如果有入境限制,则会在签证上注明。例如,旅游签证规定单次、两次或三次入境,因此根据签证上的入境次数,您在签证有效期内只能入境一次、两次或三次。

提示:您无需填写签证的有效期,但如果您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前办理签证,您还将获得 90 天的停留期。因此理论上,您可以使用有效期为 15 个月的签证停留近 12 个月。这只是合法的。

也许您不必在 90 月份返回,但您可以额外停留 XNUMX 天。

请检查您的签证的有效期。这是签证上“在……之前入境”后面注明的日期。请注意,您必须在此日期之前完成签证申请,因为从该日期起您的签证将不再有效,就像您的多次入境一样。

亲切的问候,

罗尼拉普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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