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编辑/Rob V.,

我的泰国女友持有比利时F+卡(联盟公民家庭成员的永久居留卡)有效期至29年2020月2016日,丈夫去世后,她于2年XNUMX月返回泰国,享有一定期限的居留权(我想 XNUMX 年,但我不确定!)再次在比利时定居。

2016年2018月到XNUMX年XNUMX月期间,她多次拿着这张居留卡来荷兰探望我,所以没有签证。

我的问题是,她的 F+ 卡是否仍然可以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进入荷兰,该卡仍处于激活状态(通过比利时 eID 检查)。 有人对此有经验吗?

也许在这里不相关,但为了完整起见,应该提到她从比利时领取遗属抚恤金。

提前感谢您的回复。

真诚,

维尔纳


亲爱的维尔纳,

我不知道比利时居留权的情况如何。 但假设她确实仍然持有有效的居留卡,并与其相关联的有效居留权,她可以作为游客访问所有申根国家。 然后她就可以带着她的比利时居留卡和泰国护照来荷兰度假。

对于荷兰,移民局 (IND) 会给某人以寡妇的身份居住,但这通常会在从荷兰注销(移民)时丢失。 你指出这在比利时的运作方式不同,可以这么说,她可以明天回到比利时,然后被允许搬进一个家。 我不知道情况是否如此,希望这是正确的,比利时读者可以证实这一点。 或者,如果有疑问,请联系移民问题中心 Kruispunt 或移民局。

真诚,

罗布·V。

4 对“申根签证问题:我持有比利时居留许可的泰国女友可以来荷兰探望我吗?”的 XNUMX 条回复

  1. 涡度 说起来

    使用有效的比利时 F 卡,您可以访问所有申根国家。

  2. 正确的 说起来

    如果她在离开泰国后的两年内没有被证明在比利时,她的 F+ 卡实际上已经过期(虽然需要正式取款,但她是否仍会在她在比利时的最后一个已知地址收到邮件?)。
    接下来的讨论是她必须在比利时待了多长时间,至少一年还是一天就够了? 荷兰最近的判例法在这方面听起来不太有利(但在我看来,还没有足够好的诉讼)。

    如果 F+ 卡仍然有效,原则上可以在比利时居住。 对于申根区的所有其他国家,它给予每六个月 90 天的居留权,就像它适用于任何可以免签证旅行的人一样。 如果您正在考虑 TEV-MVV 手术,她可以在比利时进行。 如果她在那里待了这么久,我认为出国的公民融合考试不成问题。 然后,她在荷兰永久居留的唯一要求适用于您:作为担保人的足够资源。

    另一个问题是 F+ 卡是否赋予她像联盟公民一样在荷兰定居的权利。 我想是的,但这是一个相当未开发的领域。 每一个尝试的理由。

    只要她有她的实体 F+ 卡,她就可以带着它去旅行。 直到比利时人在SIS(申根信息系统)中输入这张卡必须被拿走。 她会在抵达申根地区的机场时注意到这一点,因为能够离开泰国不是问题。

    • 罗布·V。 说起来

      感谢您提供知识渊博的输入 Prawo。 🙂

  3. 肺艾迪 说起来

    F卡赋予这位女士在比利时工作的权利。 申根签证使她有权作为游客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当然也包括荷兰。 她与比利时人结婚并在比利时拥有永久地址,这一事实使她有权获得这张 F 卡(5 年)。 由于该女士仍持有F卡,因此尚未拥有比利时身份证,因此尚未获得比利时国籍。 如果该女士离开比利时超过 6 个月,她和其他比利时人一样有报告义务。 如果她离开比利时超过一年,她必须注销在比利时的登记。 获得的权利不会过期,她可以在 F 卡有效期内随时返回比利时。 如果她在这段时间内不这样做,她将失去既得的权利,并不得不重新开始。 她的遗属抚恤金(寡妇抚恤金)的期限取决于她自己的年龄和她与比利时人结婚的时间,因此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后到期。信息太少,无法给出准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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