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 Johan van Laarhoven 因大麻贸易洗钱罪被定罪,上诉后未获减刑。 他的刑期从 103 年减至 75 年,但他必须服刑 11 年。 就像之前的信念一样。 只有他妻子的刑期从7年减为4年XNUMX个月。

泰国当局应荷兰政府的要求,于 2014 年开始对 Van Laarhoven 展开调查。 当时他已经在泰国生活多年。 他是在向荷兰提出法律援助请求后被捕的,荷兰长期以来一直怀疑他组建​​了一个犯罪组织。 据称,他试图通过在泰国投资来洗白数百万以欺诈手段获得的毒资。

据律师维斯称,范拉尔霍文之所以被判刑,也是因为泰国法官不理解荷兰的宽容政策。 法院还使用了荷兰官员的有罪陈述。 “虽然现在在荷兰已经确定这些陈述至少是不正确和不完整的,”Vis 说。

律师表示,荷兰当时聘请了泰国同事,希望他们能收集对荷兰的程序有用的信息。 相反,他在泰国被捕并受到严惩。

律师希望荷兰司法部门现在与泰国安排范拉尔霍文可以在荷兰服刑。 他说,判决可能会“根据荷兰法律的标准”进行调整。 问题是他的妻子必须在泰国服刑,不能和他一起去荷兰。

只有在定罪不可撤销并且他已在泰国被拘留至少四年的情况下,Van Laarhoven 才能在荷兰服刑。 23 年 2018 月 XNUMX 日,四年即将过去。

范·拉尔霍芬 (Van Laarhoven) 因被拘留而在心理和身体上都遭受痛苦,这对他来说并不顺利。 去年,众议院的一些议员敦促司法部门努力将范拉尔霍芬带到荷兰。 监察员 Van Zutphen 也认为必须帮助布拉班特。

(上图:Johan van Laarhoven 和他的妻子在更好的时代。)

资料来源:曼谷邮报和 NOS.nl

53 对“Johan van Laarhoven 上诉时不会减刑”的回应

  1. 坎彭肉店 说起来

    这句话无疑太过严厉了。 好吧,有更多的荷兰人被拘留在泰国,根据荷兰的标准,他们所犯的罪行被判处极其严厉的刑罚。 几乎没有人关注他们。 Van Laarhoven 甚至设法动员了第二议院的成员。 其他人可能会对大使馆代表的偶尔访问感到高兴。

    • 贾斯珀范德堡 说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政府本身也对范拉尔霍文现在的糟糕处境负有部分责任。 在荷兰,75 岁之前,您不会因侵犯财产罪而入狱。 最终,他在泰国被定罪的罪名并非荷兰政府的本意,荷兰政府提交了法律援助请求,对这一结果负有部分责任。 因此,荷兰政府层面的所有帮助是我们至少能做的。

      • 粗鲁 说起来

        他在泰国犯了罪,并已根据泰国法律被判刑。
        泰国曾发生贩毒洗钱活动。
        他因此被定罪。
        这种交易在荷兰是被容忍的(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合法的)这一事实对于泰国的洗钱活动并不重要。

        • 说起来

          按照你的推理,这也意味着,无论谁去泰国境外的赌场,在那里赌博赚钱,然后带着钱回来,那时候就是在洗钱。 因为泰国是禁止赌博的,所以邻国才有了赌场。
          荷兰的蘑菇采摘者去泰国度假并在那里花掉赚来的钱,或者被邀请到瑞典正式在森林里寻找森林水果的泰国人也是如此。 他们将收入汇往泰国,根据同样的理由进行洗钱活动,因为泰国禁止偷猎蘑菇和森林水果等。

    • 字体托克 说起来

      大多数被监禁的人都是因毒品犯罪而被关押的。 我可以想象大使馆对您的关注会减少。 你能有多蠢? 但这名男子在泰国做了什么与毒品有关的事情?

      • 丹尼斯 说起来

        将通过贩毒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

        还是你以为卖完药就万事大吉了?

  2. 基斯 说起来

    关于报道这件事,有几件事让我很困扰。

    说泰国法官不理解荷兰宽容政策的说法是非常居高临下的。 相反,泰国与它无关。 它仍然是以不明确的方式获得的钱,可能是在税收之外,在泰国洗过的。

    许多人建议荷兰政府应该指示泰国政府这样做或那样做。 泰国法制不能强求。 法官适用法律,只有当定罪是最终定罪时,才能通过政府进行审判。 荷兰对该法律体系没有影响。

    囚犯表现不佳这一事实对泰国监狱制度来说并不重要。 只要老外不死。

    • 贾斯珀范德堡 说起来

      再次强调,不存在洗钱行为。 例如,洗钱是通过将钱转移到遥远国家/地区不存在的母公司控股公司,然后将其支付给您(例如作为董事)的方式来完成的。 或者,您将资金投入荷兰众多窗户清洁公司之一(又是现金业务!),并要求清洗更多的窗户。 或者你在阿姆斯特丹开了一家电话店,并与不付款的客户积累了大量债务,等等。这个人刚刚带着大量未申报的黑钱去了泰国。 像每个油漆工、水管工或木匠一样,他们将额外赚来的钱花在荷兰税务机关的形象之外。
      这只是一棵有点太高的树。

      • 基斯 说起来

        很好的定义,但根据泰国法律的定义,简直就是洗钱。 据我了解,他没有为其他任何事情获得那 75 年。 泰国法官非常严格地看待法律条文,没有过多考虑其他情况,也没有同情心。 我没有看到对发现的武器有任何指控(正如我在泰国报纸上看到的那样)。

  3. 埃里克· 说起来

    这个程序的背景很臭。

    但是,如果泰国法律规定在泰国花费通过在另一个国家合法(或容忍)的活动赚取/获得的钱,但在泰国不合法,那么我们都可以挠头并想知道如果我们的养老金和储蓄是按照泰国标准合法赚取的。

    因为如果在泰国人看来,我们的过去有问题,那么这种命运就会等待着我们所有人。

    我很好奇上诉判决书的翻译,想看看 L 到底被指控了什么。 首先,指控是在荷兰合法赚取的钱被转移到泰国。 该翻译已在同事博客中承诺。

  4. 约翰甜蜜 说起来

    虽然我对与毒品有关的惩罚表示同情,但我也经常想到那些不得不经历吸毒儿童痛苦的家庭。
    女儿们必须卖淫才能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儿子们则抢劫父母。
    这位先生就是用这笔钱享受好天气的。
    我们知道,在西班牙逮捕荷兰籍阿根廷飞行员后,荷兰犯错的次数更多。

    • 贾斯珀范德堡 说起来

      给我举个例子,一个死于吸食大麻的受害者,大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负担得起的。
      这些不是硬性毒品,而是软性毒品,俗话说:“烟民得意,不惹事”。
      所以我冒昧地没有把你当回事,斯威特先生。

  5. ERIC 说起来

    我在 Bvn 上关注了这个案例,在各种谈话节目中详细介绍了这个案例。
    这是一个糟糕的翻译,本来应该由一位前大使馆武官签署的,他现在会因其他事情而名誉扫地,并已离职。
    结果泰国人以为他们抓的是大毒枭,在荷兰卖合法的东西,在这里被定罪,天翻地覆。
    不过,吕特可以让他的司法部长返回曼谷,详细说明此事,从而迅速破案。 再次证明你在国外是多么孤独,你被正确或正确地拘留,无论你向大使馆提出什么问题,如果你已经收到答复,你会很高兴,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你的大使馆,你的朋友不需要来自任何国家。
    也许范洛文先生把钱转到这里有点天真,因为该地区有更安全的国家和金融中心。 当地人的嫉妒也一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Nl 政府应该为这样让其同胞失望而感到羞耻,到目前为止,这对夫妇还没有在 Nl 被定罪,这是现实。希望在那个没有在 Nl 起步的联盟中,有人负责,一旦他在司法部门获得职位。

    • 彼得维茨 说起来

      驻曼谷大使馆从未有过武官。

  6. 安东尼奥 说起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Jolante在电视上播放的有关泰国和访民的节目。
    一个是关于维达最后一次去芭堤雅监狱看望他的儿子,因为维达快要死了。

    那个儿子会因为信用卡欺诈而入狱,父母的失误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试图用一张没有盖的信用卡取钱,他已经入狱 8 年了,但仍在等待量刑。

    泰国对这类犯罪的惩罚还不错。

    许多游客还不知道的是,报告(错误地或更广为人知的保险欺诈)电话或相机等会被判入狱。
    游客通常想去警察局为被盗的 iPhone(据称)获取一张便条/声明/声明,他们需要这些才能让保险赔付。
    这正好可以让他们在曼谷希尔顿酒店免费延期 1 年或更长时间。

  7. 字体托克 说起来

    为什么那个人会因为在荷兰发生的事情而在泰国被定罪? 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的原因。 泰国人是否为自己的工作收入纳税? 我从来没有听过泰国人用伊桑语说过这件事。

    • 科内利斯 说起来

      他在泰国因在泰国洗钱而被定罪,因此在这方面违反了泰国法律。 定罪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

      • 彼得维茨 说起来

        我也这么认为,科内利斯,但我想在做出判断之前阅读判决书。 洗钱与毒品出口和人口贩运一样是跨国犯罪。 这意味着您可以在所有已签署条约的国家/地区被逮捕和定罪,即使犯罪发生在另一个条约国家/地区。

        • 蒂诺奎斯 说起来

          如果你用泰文谷歌搜索他的名字,你会发现泰国报纸上的所有故事,但只有 2014 年第一次判决后的故事,所以如此:์โฮเฟิน

          泰国报纸随后报道称,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大量资金从许多国家(埃及、英国、维尔京群岛、德国、巴拿马、塞浦路斯等)转移到泰国,然后分配给泰国的家庭成员。 van Laarhovens,后者在泰国很常见。 每次转移,他都会被判 5 年有期徒刑(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总计 103 年。

          https://www.isranews.org/isranews-news/42614-103.html

          • 彼得维茨 说起来

            只需阅读您的链接 Tino。 这是关于洗钱的。 在这种情况下,洗钱因此是非法的或将黑钱(未提交纳税申报表)转移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为泰国)。

        • 说起来

          例如,瑞典政府可以逮捕所有在芭堤雅活跃的妓女用户,因为这在瑞典是被禁止的。 跨境犯罪。 所以最好不要在瑞典停留访问。
          这同样适用于泰国所有因未提交所得税申报表而违反泰国法律的养老金领取者。 也是跨境犯罪,因为钱来自国外。

          • 彼得维茨 说起来

            Ger,我不了解瑞典法律,但妓女对我来说似乎不算跨境犯罪。
            也没有在泰国申报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 这最多可能导致泰国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荷兰的养老金在源头征税,如果您居住在泰国则免税。 然后由泰国税务机关确定泰国的纳税义务是否已经产生。 所以这是泰国问题,但不是跨境问题。

      • 弗雷德 说起来

        我认为有数以万计住在泰国的法朗老个体经营者洗白他们从西方赚来的黑钱。

  8. 丹尼斯 说起来

    如果他们询问刑事犯罪,说荷兰政府(共同)负责定罪是无稽之谈。 因此,不应允许荷兰政府收集信息,否则嫌疑人将面临在居住国被定罪的风险。 好吧,那么你将永远无法完成任何事情。

    这个“球”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无论是否由荷兰政府发起)这一事实并不会改变泰国法院认为所用资金是从犯罪活动或活动中获得的事实。

    在我看来,这位律师滥用了荷兰的宽容政策,因为它涉及到少量财产,而范·拉尔霍文从未或不可能因此致富。 他通过大量(软)毒品贸易致富,这在荷兰也应受到惩罚。

    从荷兰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同意 75 年或 100 年对于此类罪行来说太长了。 但这是泰国的法律,我们必须遵守。 唯一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是让他在 4 年后回到荷兰,但这并不能改变我对 van Laarhoven 先生没有同情的事实,他的处境主要是他自己造成的。 van Laarhoven 先生只是一名荷兰罪犯,对他在国外的惩罚抱有荷兰期望。 好吧,那就有点可怕了。

    • 贾斯珀范德堡 说起来

      原则上,大量毒品交易在荷兰不受惩罚。 如果是这样,咖啡店的每一位老板都会受到惩罚,因为每年有几百到几千公斤在那里交易。 正是 van Laarhoven 先生的立场,所以。

      • 科内利斯 说起来

        贾斯珀,显然我们对刑法知之​​甚少,因为它确实是要受到惩罚的。 就咖啡店而言,有一项宽容政策 - 这对您来说不是新闻,不是吗?

      • 汗彼得 说起来

        不对。 荷兰有宽容政策,卖毒品确实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 丹尼斯 说起来

        错误的! 但确实是 van Laarhoven 先生的立场。 我解释:

        一家(合法的)咖啡店是可以容忍的。 他的容忍许可证具体说明了商店(咖啡店)中可能存在的软性药物(大麻)的重量。 假设这是 500 或 1000 克。 一袋大麻重 1 克,因此您每天有 500 或 1000 份。 对于许多咖啡店来说,这意味着它们必须在下午 14 点关门,因为库存已售罄。

        关闭不会发生。 新库存只是简单地引进和销售。 当然,不在账簿上,因为这是不允许的,而且这笔钱是“黑”的,因此会受到惩罚,因为销售的药物数量超过了允许的数量,而且没有缴纳任何税款(增值税、所得税、公司税)。

        除其他外,van Laarhoven 先生也是这样做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变得如此富有。 此外,包括软毒品在内的毒品世界是一个艰难的世界。 布拉班特以其闻名,竞争非常激烈。 只留下最大的重男孩。 我怀疑这就是 van Laarhoven 也去了泰国(逃离)的原因。 这是我的怀疑,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场景

        • 法国妮可 说起来

          糟糕的推理,丹尼斯。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容忍咖啡店。 其中一个条件是,在销售地点可能存在最大数量的《鸦片法》清单 II 中的某些物质。 没有规定这个最大值适用于每天。 因此,可以随时补充库存,直至达到该最大值。

        • 可可 说起来

          丹尼斯,你的解释是错误的。
          渣滓 https://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drugs/inhoud/gedoogbeleid-softdrugs-en-coffeeshops
          咖啡店的 9 项容忍标准之一是在任何给定时间最多可存放 500 克软性药物。 这是通过秘密存储的持续供应来解决的。
          销售的软性药物需缴纳增值税。
          宽容政策的主要问题是不能容忍购买软性药物,因为这是贸易。
          卖软药得来的“白”钱,一花在购买软药上,就变“黑”了。
          我怀疑有些咖啡店老板在他们的管理中提出的采购成本比实际情况高(很多)。 对于年度账目,由于没有收据,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检查。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一个人可以在以前未知的(外国)账户中使用大笔资金,我可以想象他们会对此提出质疑。

  9. 洛伊 说起来

    根据 NRC 和 ThaiVisa 的说法,刑期已减至 20 年,其中他必须至少服刑 9 年。

  10. 罗伯特· 说起来

    好吧……荷兰大法官的可疑角色……众所周知,他们是输不起的人。
    这位先生不应该在泰国被定罪……他在那里没有做过任何犯罪行为。
    将钱带入法律圈……泰国人本应悬挂国旗……。
    在荷兰犯下了刑事罪行……不缴税……我们的宽容政策如何运作不取决于泰国政府……。 读到这里,我的嘴里有一种不好的味道。

    • 科内利斯 说起来

      他没有因在荷兰犯下的罪行/罪行而在泰国被定罪……..

  11. 弗兰斯 说起来

    首先,我讨厌毒品等。其次,我对那些想在这里赚钱的人几乎没有反应。 他的甜葡萄现在变成了酸葡萄,这是他自己的错。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 弗雷德 说起来

      每个人都认识他们。 那些咆哮着多么讨厌毒品的酒鬼。

  12. 保罗 说起来

    从国际刑法的角度来看,在我看来——但我推荐可以让我相信相反观点的专家——至少不希望有人因相同或密切相关或相关的事实而被两次起诉,并且(也许)被定罪; 即在泰国根据泰国法律,在荷兰根据荷兰法律。 毕竟,根据官方版本,荷兰政府的首要意图是将约翰·范·拉尔霍文带到荷兰刑事法庭。 这并没有改变泰国刑事司法系统显然仍然可以参与其中的事实,正如这里所发生的那样。 除了所有技术复杂性以及“非正式电路”中会发生的情况之外,我对此做出判断是不合适的。 与此同时,荷兰传票程序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对于 Johan van Laarhoven 本人来说不幸的是,当时泰国检察院并没有因为自身原因撤回传票,而且可能将 Johan van Laarhoven 驱逐到荷兰,如果我看字面意思的话,这并没有发生。泰国法律文本 - 可能要等到第一法院做出裁决为止。 参见《刑事诉讼法》,标题3,第1章,第35节。但是,我对这一点的法律解释和泰国判例法不是特别熟悉,所以也欢迎专家在这里提供意见。
    按照荷兰法律的标准,泰国对 Johan van Laarhoven 的判决当然是极其严厉的。 无论从道德上考虑这个问题,在我看来,从人道的角度来看,Johan van Laarhoven 可以利用在适当的时候被引渡到荷兰的可能性是更可取的。

  13. 科林杨 说起来

    把一个乡下人这样吊死在泰国,当然是一件离奇的事情。 许多议会成员对此感到愤怒,包括我们的监察员。 我当时看了试用文档,还是不明白这样的事情是可能的。 荷兰本可以简单地要求引渡他,就像他们对其他许多人所做的那样。 一个简单的请求,如果 Johan 没有抗议,他就会被逮捕并转移到荷兰。 而且本来应该打官司的,关于交不交税的纠纷,那这件事早就解决了。 如果约翰聪明的话,他会自己登机的。 并且不得不与他的律师就税收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然后事情就会得到长期和广泛的解决。 对他来说幸运的是,比阿特丽克斯在访问泰国期间与泰国政府达成了一项人道主义协议,之后我们的同胞在泰国服完三分之一的刑期后就有资格被转移到荷兰。 但这也难保,因为Machiel Kuyt也不配合,也没有认罪,只好又等了2年,当时他的女友Linda背锅,认罪后获50年减刑17年,因此她不得不服刑 33 年。 我一直忙于与各个当局打交道,以消除这种巨大的不公,幸运的是,她在 2 年前提前获释。

    • 埃里克· 说起来

      科林,幸运的是,荷兰宪法的结构使得国家元首在缔结条约时没有职能。 比阿特丽克斯与囚犯转移条约无关。 在像荷兰这样的国家,这是政府和议会的任务。 有时国家元首可能会签署条约,但这只是仪式。

      我认为你误会了国家元首关于 Machiel K 手脚链的调解。这是君主对君主的要求,有时比通过部委和官员的道路更有效。

  14. 威廉 说起来

    我想我读到的是,Van Laarhoven 先生收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各种款项到他的泰国银行账户。
    当泰国司法部门询问这些数额的来源时,无法给出适当的解释。这些数额可能很大。
    在我看来,泰国的每个人都应该能够算清楚他从国外转移到泰国的钱,尤其是几万欧元的钱。
    不管怎样,这也可以是一个猴子三明治的故事。

    • 费尔迪 说起来

      据《曼谷邮报》报道,这涉及塞浦路斯的 XNUMX 万欧元和德国的数百万欧元。

    • 狮子 说起来

      这当然不是猴子生意的故事,黑钱从草公司到可疑国家再到泰国。

    • 贾斯珀范德堡 说起来

      哈哈,果然是猴子三明治。 从上周开始,你在转账时必须说明它的用途,但我从来没有对我转账的数万欧元有任何疑问。
      只要钱进来,你就不会听到泰国人抱怨!!

      • 克里斯 说起来

        9年前,我不得不去曼谷银行总部解释为什么我收到了从荷兰存入的超过1万泰铢。

  15. 彼得 说起来

    谁在水泡上烧了他的屁股。 他在荷兰从非法毒品中赚取了数百万美元。 对于泰国来说,钱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都是靠毒品赚来的。 泰国很快就做到了这一点,这是正确的。

    停止那些关于荷兰政府现在不得不现身的废话。 在泰国,使用关于药物的严格标准。 在荷兰,他们可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

    van Laarhoven 先生的情况并没有那么糟,他有自己的牢房和许多许多人负担不起的特权。 然而,他的高薪律师将让步。

    希望荷兰政府不会对此事有所控制,并且其在泰国的数百万美元将用于一项良好的事业。

    彼得。

  16. 阿诺德 说起来

    我 17 岁的侄子死于毒品。

    这个人很幸运在泰国被捕而不是
    在马来西亚或新加坡。

    见文章 Engineer Van Damme 1994 Singapore。
    尽管 Beatrix 请求赦免,但新加坡有自己的法律法规
    uitgevoerd。

  17. 狮子 说起来

    Johan 有一个特殊的收银机系统,他通过该系统将大量黑钱输送到许多可疑的国家。
    约翰受够了,总是对税务机关嗤之以鼻。
    现在荷兰对约翰嗤之以鼻,谁要是烫伤了他的屁股,就得坐在水泡上。
    Johan 依靠别人充实了自己的一生,现在受到了应有的惩罚,Johan,再见,20 年后你将再次成为自由人,不要哭泣,好好度过你的时光。

  18. 威廉 说起来

    每个人都在谈论 Van Laarhoven 先生……
    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关心他妻子的命运。
    不幸的是,你没有听说过。
    Van Laarhoven 获准在荷兰服刑,而他的妻子则不受此限制,这将是一件非常令人难过的事情。

    • 丹尼斯 说起来

      由于 van Laarhoven 先生是荷兰人,他可能会在荷兰服刑,而刑期将转换为荷兰对此类罪行的惯常刑期。

      van Laarhoven 夫人不能利用这一点,因为她不是荷兰人并且已经享有在本国被监禁的特权。

      • 埃里克· 说起来

        威廉并没有读完所有的东西。 Tukta 在今年年底有资格获得特赦的机会被认为很高,届时她将服刑 3,5 年。 Van L 将有一年的时间,然后将按照程序将他带到 NL; 然后他已经入狱4,5年。 但van L一再说“一起出去,一起回家”。

      • 说起来

        他没有因在荷兰被禁止的交易而被定罪,这意味着根据荷兰法律不存在洗钱问题。 那么你怎么能在荷兰把他关押 1 天或更长时间呢?

  19. 法国妮可 说起来

    我理解大多数评论,有些我不理解。

    这与约翰是否在荷兰做过犯罪无关。 这不是泰国法院的职责。 如果是这样,荷兰政府应该要求引渡他。 但那并没有发生。

    显然,根据泰国的概念和立法,泰国已经洗钱了。 泰国法院已就此作出裁决。 只有他的泰国妻子也被定罪这一事实表明这是严重的泰国罪行。

    我们不应该抱怨泰国的司法程序。 任何带着大笔资金移居泰国永久居留的人,显然是为了让这些钱远离本国税务机关的视线,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中存在风险。 泰国监狱的条件或他的个人健康状况不会影响这一点。 正是这种知识值得谨慎。

    • 埃里克· 说起来

      Frans Nico 没有想到还有更多事情要做。 看看我在 21 月 10.41 日上午 XNUMX:XNUMX 的回复。

      任何将以泰国禁止的方式赚取的养老金或储蓄转移到泰国的人都有可能入狱。 即使它是完全合法的。 事实上,既然泰国司法部门对此的看法已为人所知,建议大家谨慎行事。

      • 法国妮可 说起来

        亲爱的埃里克,任何预订泰国养老金或储蓄的人都无需担心。 这是在祖国获得的合法收入,并已纳税。 来自养老金和储蓄的收入在泰国也是合法的。 我无法想象我怎么能得到泰国法律禁止的养老金。

        我已经写过,在泰国境外如何“赚取”这笔钱并不重要。 这是关于如何以泰国法律禁止的方式在泰国花钱。 如果这笔钱是在适用规则之外获得的,并且为了使其合法化而在税务机关/政府的视线之外进行了投资,则在荷兰语中称为 MONEY WASHING,在泰语中称为 ฟอก。

        约翰(和他的泰国妻子)因此被定罪。 Johan 明确没有因在泰国境外获取资产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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