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员称公诉机关在 Van Laarhoven 案中粗心大意
De 国家监察员 裁定检察院(OM)、司法和安全部以及荷兰警方在这起案件中存在疏忽行为 约翰范拉尔霍文正在泰国服刑一年。
2014年,检察机关向泰国当局发出法律援助请求,以便为荷兰正在进行的针对当时已经居住在泰国的范拉霍文的刑事调查采取某些调查行动。 荷兰司法部门认为,Van Laarhoven 的 The Grass Company 保留了影子账户,因此少缴了至少 XNUMX 万欧元的税款。
Van Laarhoven 和他的妻子被泰国司法部门逮捕并起诉。 2015 年,Van Laarhoven 在泰国因洗钱罪被判处 103 年监禁,罪名是他通过自己的四家咖啡店(两家在蒂尔堡,两家在登博斯)赚取的。 他的泰国妻子图克塔被判处12年徒刑。 两年后,他们的刑期在上诉中被减至 75 年零 7 年零 75 个月。 范拉尔霍文在 20 年任期中服刑 XNUMX 年。
国家监察员
为说服泰国当局采取行动,荷兰警方联络官在与涉事检察官协商后决定向泰国司法部门致函。 监察员表示,在这方面,他们建议泰国应该开始自己的刑事调查。 信中将泰国妻子图克塔列为嫌疑人,她是法律援助请求中的证人,荷兰尚未对她展开刑事调查。 泰国当局随后逮捕了这对夫妇,并判处这对夫妇长期监禁。
这对夫妇已向国家监察员求助,因为他们觉得荷兰政府的行为严重冤枉了他们。
失去控制
国家监察员的调查显示,当泰国人显然不会在期望的时间采取所要求的调查行动时,荷兰当局就忽视了这对夫妇的观点。
检察机关事后表示,他们无法预见泰国政府会对这对夫妇展开刑事调查并逮捕他们。 国家监察员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可信:毕竟是荷兰当局自己主动向泰国人发出了这封信,并向泰国人提供了支持其要求的信息。 与此同时,他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在泰国进行毒品相关刑事调查的风险。 国家监察员认为,公诉机关和警方事先未能对发出这封信是否谨慎、有效和相称进行现实评估。
司法部长格拉珀豪斯
司法与安全部长费尔德·格拉珀豪斯表示,国家监察员的意见是“坚定的”。 尽管如此,部长并不想按照政府党 D66 的要求做出任何将 Van Laarhoven 从泰国带回的承诺。
资料来源:国家监察员
检察院有没有做错,本身并不那么重要。
Van Laarhoven 在泰国触犯了法律并被定罪。
荷兰的炸弹袭击和咖啡馆枪击事件证明,从事毒品交易的人不是甜心。
范拉尔霍文无疑不是,当谈到保护他的生意时,否则他很快就会筋疲力尽。
泰国触犯了什么法律? 不要断言未经证实的事情!
荷兰政府自己的前门和后门“政策”也制造了问题。
“容忍”的大麻贸易!
如果您被定罪,那么您就是有罪的,直到上诉可能发现您无罪为止。
否则,大多数囚犯(例如在荷兰)将是无辜的,因为很少有罪犯能够继续接受最高法院的审判。
他在泰国被判犯有洗钱罪。
荷兰发生的事情与泰国发生的犯罪无关。
泰国法律适用于泰国。
在泰国,人们在没有经过证实的有罪判决的情况下很快就被判刑(预防性)。
仅应荷兰司法部门的要求。
大量资金输入泰国且来源无法进一步解释,因此被贴上洗钱的标签。
这是否来自“药物”尚未得到证实; 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路易斯,
范拉尔霍文在泰国的定罪仅与洗钱有关,她在这里不会容忍这种行为。 荷兰容忍的杂草贸易与此无关。
此外,荷兰对杂草贸易的容忍并不仅仅阻止您像每个企业家都有义务纳税一样。
看起来好像 OM 在这里发表评论。
如果你不能合法购买,你就已经受到惩罚,但荷兰法官不再接受这一点。
如果您无法正式购买,但确实出售,则将通过工资税向您收取,并且估计确实会缴纳税款。
检察机关想知道为什么他们得到的金额不同,就这么简单。
不,玛丽斯,那时不存在黑钱问题,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得到证实,人们只是怀疑。 你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英语和荷兰语的判决书,它只谈到洗钱。
在泰国,显然已经证明他触犯了法律,因为他在这里被定罪。
这对他目前的处境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荷兰可以宣判他无罪一百次,但泰国法院得出的结论是他在泰国犯罪,这就是为什么他现在被关在泰国监狱里。
“检察机关是否做错事本身并不那么重要。”
这就是整个研究的目的,所以它很重要。 在提出法律援助请求时,检察机关必须仔细考虑此类请求可能产生的后果。
确实,荷兰检察院的嫌疑人应该被视为嫌疑人一段时间,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检察机关的行为,嫌疑人已经不得不在另一个国家服刑。服务,事先就知道他将得到的服务。
这总是让我想起80多年前政府官员的意愿,他们还被称为同胞……伤心得无以言表。
我认为 Van L 和他的妻子必须在泰国牢房等待上诉案件,因为该程序正在进行中。 只有这样,才能根据条约要求将该人移交至荷兰; 他妻子的立场不同,因为她是泰国人。
全世界还有多少人因为过于热心的官员没有立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而入狱? 在荷兰,只有法官判定您有罪,您才被判定有罪,这一点仍然适用。 法官,不是公务员。
泰国有一个很好听的词: 业力。
惩罚不成比例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需争论这一点。 然而,范拉尔霍文先生显然参与了犯罪活动,荷兰检察机关目前正试图通过阿尔卡彭路线对范拉尔霍文先生定罪。 对于(有意识或无意识)无知的人; 拥有四家咖啡店,你永远不可能合法赚到数百万美元,更不用说缴纳 20 万税款(可能是增值税)。 这是犯罪所得的财产,(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因此,范拉尔霍文先生并不是无辜的,顶多是酸酸的,他必须在泰国而不是在荷兰的监狱里服刑,这当然是白天和黑夜的区别。 简而言之,业力!
D66再次证明自己是良心党; 虽然格罗宁根人民多年来一直在等待地震造成的损失赔偿,并且在 D66 的支持下一直悬而未决,D66 甚至阻止了反对党的一项动议,但范拉尔霍文先生今天必须前往荷兰。 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个优先事项错误的问题,并试图通过突然采取“认真”的态度来赚取政治金钱。 失败者。
当荷兰开始逃税调查时,范拉尔霍文本人应该刚刚返回荷兰。 在荷兰,我们必须等待调查。 但这是事后看来。 他也会意识到他“飞往”泰国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同意不成比例的惩罚,我们可以举个例子,即使对于罪犯来说,一切都是温柔和甜蜜的。
这对约翰的妻子来说当然是悲伤的,但在许多国家(包括泰国),法官会判定她也从洗钱中受益。 并因此受到惩罚。 我认为处罚不成比例。
不幸的是,再次只考虑定罪中的洗钱部分。 刑事犯罪较多,正因为如此,泰国妻子也受到了惩罚,而在泰国,法官往往采取的立场是,泰国妇女更多的是她的外国丈夫的受害者。 因此,她的定罪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而是为了刑事犯罪。 《曼谷邮报》多次对荷兰的片面和片面报道感到惊讶,现在又是这样。
泰国惩罚的问题在于没有合理的措施。
法官可以确定处罚,例如 1000 泰铢罚款和 10 年监禁。
这可能有点夸张,只是为了表明问题所在。
惩罚必须是相称的。
惩罚必须与罪行相称,而不是由法官自行决定。
我认为我们欧洲人,当然还有比利时人,应该对“不成比例”和“不合理的规模”保持沉默。 在泰国,惩罚仍然是惩罚,理应如此。 在这里,嫌疑人只是在法官、OM、系统面前嘲笑……。 比利时给予的惩罚不成比例,因此规模也不合理! 而这也体现在社会上。 打开这里的报纸,你会不由自主地哭起来!
完全同意。我们这里可以没有这样的人。任何烧伤屁股的人都应该坐在水泡上。当然,没有提及他们行业的受害者。
他们的贸易的受害者? 哪些受害者? 我认为你说(写)这些是出于无知,亲爱的艾迪。 酒精和香烟(分开,所以甚至不加在一起)都会造成更多的受害者。 世界各地的人们越来越多地看到杂草贸易(即:向用户销售和生产)正在合法化,这并非没有道理。 在“这个世界”中,凡是有大麻受害者的地方,都是大规模的。 然而,这只是因为用它赚了很多钱,因为这部分没有合法化。 纯粹使用(吸食)大麻,受害者很少。
https://www.livescience.com/42738-marijuana-vs-alcohol-health-effects.html
如果检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如此迫切地想要约翰·范·拉尔霍文,那么可能性总是存在的。
现在他们玩了一场非常肮脏的游戏,给范拉尔霍文和他的妻子带来了不人道的后果。
特别是如果你看过荷兰司法和OM官员在曼谷一家酒店的视频图像,他们在那里说话的方式以及他们故意想对范拉尔霍文施加什么样的打击真是太可怕了。
范拉尔霍文应该自动向荷兰大使馆申请新护照,例如,那是荷兰领土,他们应该在那里逮捕范拉尔霍文,然后将其转移到荷兰,这本来就是人道和人道的,即使没有他的泰国人妻子现在就在那里。经验的缺点。
我从未见过那些视频图像,也不相信它们存在。
为什么官员会对他们的谈话进行录音,并在其中说出可能对法官在审判中的判决产生负面影响的事情?
我读过所有关于范拉尔霍文的故事,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
这名男子和他的妻子在泰国被定罪,但到底是因为什么?
泰国法院的判决有正式公布过吗?
我不这么认为,所有关于涉嫌犯罪的报道都针对这些罪行
被定罪的至少是值得怀疑的。
尚未证明该男子曾谋杀过他人、虐待过小孩、以恐怖袭击威胁荷兰政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实施过类似行为。 至少据我所知不是。 只要你没有被定罪,你就无罪。
经济犯罪,但荷兰有多少从声望到低等罪犯的重要流氓? 范拉尔霍文应该意识到,在某个时刻,网在他周围关闭了,他应该选择鸡蛋来赚钱,让荷兰的法律程序顺其自然。
有时你可能太聪明了,从而带来了所有后果。
不带走,他是荷兰国民,这样的话爸爸也能更好的照顾他调皮的孩子,不至于转移到另一个国家。 我们仍然对阿根廷吉利奥·波赫的不公正记忆犹新……
范拉霍文先生在未报告的情况下非法将数百万泰铢的货币进口到泰国,违反了泰国法律。 他在泰国妻子的帮助下用这笔钱购买了房产,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在泰国购买土地。 两人都向泰国税务机关隐瞒了这笔钱的来源,这也是一种税务犯罪。
如果我进口价值超过20.000万美元的钱,我将根据泰国法律受到惩罚。
在荷兰,税务欺诈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如果我违反任何国家的税法,我必须承担后果。
同样在泰国:每个居民都应该了解法律。
外籍人士威廉.
走哪条路,非法进口数百万泰铢的货币,都是非常聪明的。
哪些荷兰和泰国银行会对此视而不见?
通过填写“外汇交易表”,您可以合法地进行大额转账!
但如果荷兰境内的一批“洗钱”资金被转移到泰国,荷兰政府将在发现后采取措施。 两家荷兰银行陷入此类非法行为并非没有原因。
几年来,泰国一直在努力打击外国人为了面子而进行的犯罪活动。 既然从外国人身上可以获得很多东西,那么在“定罪”的情况下,很多东西可能会被没收,而这些东西不再返还给被定罪的人。 众所周知,汽车等奢侈品在泰国社会重新出现的时间要晚得多。 (有时通过拍卖)
他刚刚因从国外转移而被定罪,判决中对此进行了描述。
事实上,每一次超额预订都会导致惩罚,但由于它适用于很多人,因此了解真相以形成观点并不重要。
因在荷兰洗钱而被判入狱75年,并被怀疑纳税太少,如果这是标准的话,那么更多在泰国的荷兰人应该开始担心了。
范拉尔霍文是公诉机关故意带入这种不人道的境地,我希望责任人尽快处理他或她的业障。
是的,荷兰根本不应该找泰国当局。 但是如果发生谋杀或强奸该怎么办?
泰国媒体对拉尔霍文的案件和判决进行了相当广泛的报道。 我会挑选一些我不想说的都是真的。 泰国报纸有时会犯错误……
泰国法院发现,大量资金曾多次(约二十起)从国外转移至泰国,总计达数百万欧元。 这笔钱被分发给他妻子的亲戚,目的是隐瞒。 这些资金来自许多国家,包括卢森堡、维尔京群岛、埃及、中美洲国家、塞浦路斯、英国等。 范 L. 无法解释这笔钱从哪里来。 判决书提到了“贩毒钱”,他没有因此被定罪,但法官确实考虑到了这一点。 他被判犯有洗钱罪。 在泰国,就像在荷兰一样,这大约是四年。 但泰国的量刑做法是将4年乘以洗钱次数,然后就是4年。 实际上,这将是70年。 一切都在这里:
https://www.isranews.org/isranews-news/42614-103.html
一个清晰的故事。 那人赌博,输了。 谁烧了他的屁股……
好吧,彼得,你说得对,但现在的问题是那些臀部上留了多少火,那些水泡有多大? 在荷兰,我们总是为自己的事务安排得如此顺利而感到自豪。 那为什么这个人会被拐卖给泰国当局呢? 检察官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他足够有能力吗? https://www.telegraaf.nl/nieuws/438661/sjoemelofficier-gehoord-in-zaak-coffeeshophouder
确实,终于有了一个正负合理的解释,谢谢。 也相当可信和合乎逻辑。 这证实了我之前的信息,即我们对泰国的过度惩罚没有任何责备。 比利时(也许还有荷兰)法律体系的松懈意味着我们都失去了所有的现实和逻辑,因为我们发现对更严重的罪行不宣判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有任何一旦说出的话,我们发现不执行惩罚的借口,换句话说,在家里戴着脚镯。 这让我不舒服。 因此,如果文章中的故事是正确的,我会说泰国对 Van L. 先生非常灵活和柔软! (值得注意的是 80 年减少到 20 年)
萨西科,
泰国司法系统声誉不佳。 从警察到检察官,再到法官和判决,很多事情都出了问题。 有钱有关系的人往往会毫发无伤地获释,而没有钱的人(没有律师,没有担保人)往往会因为我认为的轻微罪行而受到严厉的判决。 死刑犯有500人,大多因毒品犯罪,不用于生产或贸易,只用于个人占有和使用。
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achtergrond/rechtspleging-thailand-de-wetten-zijn-voortreffelijk-maar/
亲爱的蒂诺
确实,泰国司法的名声并不好。 但在比利时,有钱人也能买得起很多东西。 尤其是涉及金融欺诈时。 在这里,人们可以简单地收买他的刑期。 所以差别不大。
其次,我想再次强调,你的说法是非常正确的。 因此,还有一个理由让我们不要像范·L 先生那样愚蠢。
因此,我坚持我的说法,我对这些罪犯一点也不怜悯。
如果说有钱人常常惊慌失措的话,范·L.先生很可能也会惊慌失措地逃走。 所以这个气球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起作用。
见红牛之子
Premchai Karnasutrai,在自然保护区非法射杀黑豹。
Prasit Wongsuwan,副总统,“守望者”
1° 与 Van L 关系不大。
2° 与比利时没有区别
我从来没有说过泰国不腐败,但比利时也腐败。 看看我们的比利时足球联赛,这里都是关于足球的,男人男人男人……不同的是,在泰国,点球仍然是点球。 我对此只能鼓掌。
细节是,这样的金额绝对不可能靠卖酒和小玩意赚到。 由于那里也有软毒品的销售,因此推测这些钱来自那里。
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软性毒品的销售从未得到证实,但根据法官的说法,这笔钱是通过未经证实的销售赚取的,而后者已由 OM 向泰国确认。
事实上,这是一项首先由荷兰法官决定的任务,但检察机关却故意忘记了这一点。
不管你如何看待软毒品,但在荷兰,正当程序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
泰国的情况在这方面完全不同。 如果你后来成功告上法庭,那么你之前的一些步骤都处理错了。
范围很广,根据犯罪行为,尊重或赔偿是一个重要方面。 这也是有些富人不会那么快入狱的原因。 如果你真的很疯狂,那么你就像臭名昭著的 S 家族一样去迪拜。
当然,荷兰在合法化方面无可救药地落后,这仍然很粗糙,而各国的法律已经允许娱乐用途。
30年趋势的先驱者被牺牲,以换取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更大荣耀,然后他们在10年后以道貌岸然的面孔向《其他时代》报道,我们应该在时代精神中看到这一点。
荷兰人的心态往往是基于不屈服。
你又去度假了吗? 你是怎么想出这样的评论的?
这些类型的人认为,凭借他们的不正当行为和金钱,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荷兰为他们设下陷阱真是太好了。
我一直认为荷兰人纳税是为了维持一个承诺保护所有荷兰人民的政府。 作为主要赞助者,那些荷兰人民不向政府支付费用,通过不正当手段将其引渡到公民与政府关系截然不同的外国邪恶军政府和其他政权!
读完上面的大部分评论后,只有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是可能的:荷兰最好的花朵,当然没有罪过,似乎已经转移到了泰国!
详细说明你的说法:这个“主要赞助商”没有向他的政府付款,或者至少太少了。 否则就不会有需要洗钱的黑钱了。 顺便说一句,政府的“保护”也有其局限性,当然也不是无条件的。
据我所知,NL OM 试图让他在 NL 被定罪。
但这不起作用,也可能不会起作用。
因此,泰国被要求将他绳之以法。
它奏效了。
OM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波赫案也这么漂亮,最近我不是读到又一位荷兰人因为泰国检察院的行为而被捕吗?
我的一位律师朋友多年前就说过,检察院有时会使用非常糟糕的方法。
HansNL,你写的是“据我所知,NL OM 试图让他在 NL 被定罪。”
据我所知,当时该业务尚未开展; 该案现在才开始审理,针对约翰的案件已暂停,因为他还无法出庭受审。
与此同时,荷兰检察院已明确向泰国法官表示,将对范拉尔霍文进行“毒品犯罪”调查。
对于那些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人,请阅读: https://www.justiceforjohan.nl/johan-van-laarhoven/
一个问题。 为什么你只发表反对 OM 并支持那个被定罪的歹徒的反应。 我是比利时人,在我看来,荷兰的那些咖啡店老板只是毒贩,应该受到足够严厉的惩罚。 如果他们仍然逃到国外并在那里被捕,75年的监禁还是太少了。
有一大群付费人士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发布有关可怜无辜的范·拉尔霍文的信息。
另外,他妻子的命运似乎也不是很重要,因为你读的不多。
这是社交媒体的大问题。
想想特朗普的当选吧。
好吧,Lung Theo,你过境时要小心,因为荷兰有 500 多家咖啡店出售“吸烟产品”,用你的话来说,因此有 500 多个“歹徒”。 如果荷兰必须按照你的意愿把他们全部关起来,那么我们的监狱最终将再次满员,你们比利时人可以关押你们自己的罪犯,因为他们现在和我们一起关在监狱里,因为你们没有钱或没有石头。
在荷兰销售大麻是(不正当的)宽容政策的一部分,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它确实存在,而且许多比利时人也喜欢它。 每个国家的立法都不同,但将在咖啡店工作的人称为道尔顿家族或他们的堂兄弟,确实太过分了。
在这里你可以读到一些东西: https://www.jellinek.nl/vraag-antwoord/neemt-het-aantal-coffeeshops-af/ ......在你认为你可以责怪耶利内克之前,请知道这一点:他们卖所有东西,但不卖大麻......
科内利斯错了,而且在他的错误中,他太过坚定了。 完全由资产阶级资助的政府对其中一位赞助商一直“粗心”,特别是通过寻求敌视软毒品的外国势力的帮助来取笑一名荷兰人。 这是我们国家监察员的意见。 正如对自身过错肥胖问题的回应所显示的那样,其他受访者也比国家监察员了解得多,不受文件知识的影响。 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我详细阐述了乔·阿格斯的立场。 我从未声称自己比监察员更了解。 我也不写“你自己的错,大肿块”。 我只是说,政府的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当然不是无条件的。 我还清楚地认识到,检察机关的行为并不正确——但这并不意味着范拉尔霍文只是一个“受害者”。
知道资产阶级的保护,资产阶级曾经为此目的创建过政府,但有限!
科尼利厄斯! 那么波赫、查理、范拉尔霍文——我仅举几个他们自己政府“粗心”(监察员)行动的受害者——就不会在外国牢房里待这么长时间。
通过拜访外国来奉承自己的公民不是我们政府的职责,众所周知,外国有其自私的议程!
在荷兰,政府“凌驾于我们之上”的时代已经过去。 政府代表我们而存在,依靠我们而运作,完全属于我们,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