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题:我可以从我的税中扣除我的医疗费用吗?
一月12 2017
尊敬的读者,
我必须在荷兰纳税,这不是问题(可惜)。 在荷兰仍然有 Unive 的健康保险。 2009年签发的以泰国为居住国的万能完整保单。 2017 年支付:572 欧元 pm(很多)。 2009 年开始,每月 325 欧元。
湿手指工作:从 2009 年到 2017 年平均每月 450 欧元为 12 x 450 x 8 = 43200 欧元。
经过各种检查(包括 2 年和 2010 年的前列腺癌和结肠癌)后进行了 2012 次昂贵的手术和化疗。 潮湿的手指工作,账单还有 55.000 欧元。
2016 年 65000 月进行了锁孔手术,不久后进行了 CT 扫描、预检查和结果费用为 2 泰铢。 现在我只需要在 1 年内做这些测试(快乐),但每 2/XNUMX 年进行一次检查,但这不是成本。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取消我的健康保险,我可以从税收中扣除我产生的费用吗(我希望不能)?
因为正如我所读,只有在保险不报销的情况下,费用才能扣除。 一旦我退出保险,UNIVE 将不再雇用拥有此保险的人员。 而且70岁以上不能买国外保险,70岁以下不能买除外责任。
有人可以告诉我是否可以扣除吗?
真诚,
汉斯
你是说荷兰税吗? 不!
我不知道泰国税法是否提供这样的便利,但您可以咨询该国的专家。
你为什么不留在大学? 对我来说似乎更好。
如果我是你,我会保留保险。 尤其是现在年龄越来越大,病痛越来越多。 只有当您手头有很多积蓄并且可以自己支付任何昂贵的程序时,您才可以考虑取消保险,但考虑到您的病史,我不会这样做
喜汉斯,
对于荷兰的所得税申报表,您可以输入/扣除所有已发生和未报销的医疗费用。 郑重声明,这不包括医疗费用的保费!
简历,如果你没有健康保险,你可以输入所有发生的医疗费用。
m.f.gr. 安雅沃尔特林
行政及会计办公室
沃尔特林
Anja, Hans 住在泰国。 因此,他是非居民纳税人,没有资格!
这意味着截至 3 年 1 月 2015 日,他的税收抵免、方框 XNUMX 中的免税津贴和所有可能的所得税扣除都已取消。
他必须作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表。 这与作为居民纳税人的申报完全不同。
Lammert de Haan,税务专家(专攻国际税法)。
作为非居民纳税人,不能扣除。
亲爱的汉斯,
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取消你的健康保险单。 好吧,你付出了很多,但你拥有了一切
获得 100% 接近?你在哪家医院,。 您是否也有 Unive 的额外保险? mi
我在 Houten 投保了 ONVZ。 我支付 E. 2017,– 5765 年,包括最高的之一
附加保险。 我脖子上有淋巴癌,还有心脏问题
月去医院。 不排除这一点,但根据荷兰人的规定得到所有报销
全国率。请联系华欣的 Matthieu Heijgenberg。 AAHUA HIN Insurance 他是一个
尤其是健康保险方面的权威,非常公开和诚实。 祝你好运
保罗
你有没有来过荷兰,有没有你可以从事的工作? 然后你可以考虑去商会注册成为企业家。 然后,即使您居住在欧盟以外,也有义务通过荷兰健康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这样您就不会受到昂贵的私人解决方案的约束。
Ferdi,这是完全错误的信息,这就是原因。
Hans 不是居民,要根据《长期护理法》获得保险,您必须从事需要缴纳工资税的工作(《长期护理法》b 条第 2.2.2 条)。
因为不属于介护法的对象,所以也不属于健康保险法的被保险者范围(健康保险法第2条第1款)。
顺便说一句,他也不被税务机关视为企业家(想想工作时间标准、客户数量、这项收入与其他收入的比率、创业风险等)。
因此,该收入可被视为“其他工作收入”,也无需缴纳工资税。
然后我们不是在谈论在荷兰赚取几欧元的机票费用!
我经常有外国企业家在我的照顾下进行会计、流转税申报和所得税申报,然后来自世界各个角落(南美和许多欧洲国家)。 然后他们来荷兰短期居住以赚取“大钱”,并且不在荷兰市政当局登记。 我会让他们在商会注册。 通过这样做,他们确实符合适用于成为税务和海关总署企业家的标准。 作为非居民的企业家,他们也不属于《长期护理法》和 Zkw 的管辖范围,也没有获得任何 AOW 福利的权利。 然而,据我所知,他们在自己的国家有保险。
https://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zorgverzekering/vraag-en-antwoord/ben-ik-verzekerd-voor-de-zorgverzekering-als-ik-in-het-buitenland-woon
否则很清楚:
“你住在国外并在荷兰工作吗? 那么你必须在荷兰购买健康保险。”
一个人能不能达到创业的标准,我不能从这里来判断。 我想你也不会。
我可以想象,例如一年在这里呆 3 周的人不符合这个要求,而在这里呆 2 或 3 个月的人就可以满足这个要求。
商会使用“标准”和“指标”。 国税局有不同的规定。
如果有人有关于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没有的任何确切数字,我很想听听。
否则,在这里维持雇佣关系可能是个主意?
它可能对汉斯没有任何用处,但对于每年在荷兰少于 4 个月的其他人(因此不必/不允许在市政当局注册)可能是一个考虑因素。
以及门票费用? 如果您将荷兰健康保险(每月约 110 欧元+收入百分比)与每月 500 至 600 欧元的保费进行比较,这些可能还不算太糟糕。 特别是如果您每年都去荷兰度假/探亲,那么在这里工作也是值得的。
费尔迪、长期护理法和健康保险法对此更加明确。 最后你必须处理它! 由于您没有费心阅读我引用的法律条款,因此我将它们张贴在这里。
长期护理法 (Wlz)
§ 1. 被保险人范围
2.1.1条
• 1 根据本法规定,被保险人是指:
是居民;
o b. 不是居民,但需要就在荷兰或大陆架上进行的工作缴纳工资税。
健康保险法 (Zvw)
第 2.1 节。 保险义务
2条
• 1 根据《长期护理法》及其相关法规合法投保的任何人都有义务投保或已经根据健康保险保单投保第 10 条所述的风险。
现在是提问者汉斯。
他不是荷兰居民,将在这里开展创业活动,作为一名企业家,你无需缴纳工资税。 换句话说:他没有被Wlz覆盖!
因为他不在 Wlz 范围内,所以他在法律上不在 Zvw 范围内,因此不能购买荷兰健康保险。
另一方面,他也不欠 Wlz 保费和与收入相关的 Zvw 供款。
Hans 是不合格的非居民纳税人,居住在荷兰尚未与医疗费用缔结条约的国家。 因此,他无法通过国家医疗保健研究所为自己投保,如果您住在欧盟和其他一些国家,情况就是如此。
税务和海关总署使用术语“在荷兰工作”作为雇员工作(即扣除工资税),但不用于开展业务。 诚然:来自税务和海关总署的信息经常会导致混乱(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 但另一方面:如果他们还需要充分合法地证实所有此类信息,那么此类信息对许多人来说也将变得不可读。 我仍然明白这一点。
你无法评估他是否符合所得税目的的企业家要求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也不能这样做。 我能做到。 也从这里!
我不指望他能达到公司每年 1.250 小时的工作时间。
此后,他不得不多次前往荷兰(6到7次?)以获得所需数量的客户。 每次他回来,他都必须有另一个客户。
此外,我“在合理程度上”知道他的收入,以便能够评估他的(可能)业务利润与他的其他收入的重要性。
如果您在 9 月 2017 日在 Thailandblog 中说明您 XNUMX 年的临时评估金额,包括这样做的原因,那么作为税务专家,我将在几秒钟内知道您应该有什么样的收入!
汉斯,你现在有 Univé 的“外国保险”来支付你的医疗费用。 如果我是你,我会继续这个,特别是考虑到你的医疗保健情况以及过去与之相关的费用。 很高兴你在里面。 以您的年龄和历史,您将无法在泰国购买此类保险。
关于你的医疗费用所得税抵扣的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是可能的,那就是:不能。
由于您居住在泰国,因此您不属于《健康保险法》的受保人范围。 这意味着,除了每月向荷兰健康保险公司缴款外,您也无需根据《长期护理法》支付保费,也无需根据《医疗保险法》支付与收入相关的费用。
此外,自 1 年 2015 月 3 日起,如果您居住在泰国等地,税收抵免、方框 XNUMX 的免税津贴和所有所得税减免将不再适用。
顺便说一句,你没看错,如果你住在荷兰但没有健康保险,即使这样,医疗费用也不能从所得税中扣除,但不超过基本健康保险范围内的数额。 这仅适用于超出的医疗费用。 但是您不住在荷兰,这不适用。
医疗费只能在起征点以上扣除,我以为是工资总额或养老金的1,65%
荷兰和泰国的医疗费用和保险费均不可扣除。
在泰国转投保险绝对不要。
您目前所有的疾病都无法再得到保障。
此外,这里的类似保险单在 70 岁时每年的费用约为 200.000 泰铢。
汉斯范穆里克说。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所有的建议。
无论如何,今年还是会留在ZKV,因为我已经付了全年的费用了。
有了 3 个建议,我继续 TZT。 继续绣,就是利润
1)范·拉默特·德哈恩,
2) 安雅
3) W. 范德胡夫特。 这个可能是对的,因为当我在 2016 年填写 2015 年的税款时
是在保险不报销的医疗费用里,我可以作为项目进入,我觉得也有一个门槛;
我想念的是有人可以给我一篇包含它的文章,或者有人已经做过一次。
我在昌迈这里可以容纳8个荷兰人,其中只有2个有保险,包括我。
汉斯范穆里克
汉斯,因为你没有正确阅读它(或没有正确理解它)那么简而言之再说一遍:
1. 您居住在泰国,因此是不合格的外国纳税人。
2. 因此,从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起,您将无法再选择扣除任何所得税。
不要被行政和会计办公室 WOLTERING 的 Anja Woltering 的反应所蒙蔽。 这个评论一针见血! 如果您仍然住在荷兰,这也适用。 即使那样,您也只能在您的所得税申报表中扣除特定的医疗保健费用,而不是像 Anja 所写的那样:“输入所有已发生和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即使您没有医疗保险。
您是否被允许在荷兰居住,例如,您的保险费、法定免赔额、分娩和产妇援助费用、助行器、轮椅、代步车等的费用等。 混蛋? 不。
而且你不能扣除你没有报销的费用,因为你没有购买保险。 这对我来说似乎完全合乎逻辑!
我戴眼镜,但这些费用也不能扣除。 但是,如果我的视力严重受损以至于我需要拐杖或盲人导盲犬,那么这些费用可以扣除。 所以不是步行者,而是盲人手杖:那是荷兰!
我希望对税收和福利制度(范迪克委员会)的审查能为这种全面混乱带来一些秩序。
你在提交 2015 年所得税申报表时读到的关于特定医疗费用(和起征点)的扣除的内容仍然完全在我的脑海中:税收计划一直停滞不前,因为你一直试图为居民纳税人完成申报表。 当你后来在我的修正案上找到非居民纳税人的项目并去填写时,你就不再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了。 毕竟,这些费用根本不能给你扣除。 忘记?
我仍然可以帮助您提供有关特定医疗保健费用扣除的文件,但这对您没有用,因为它不适用于您。
“Van Dijk Committee”当然应该是“Van Dijkhuizen Committee”。 我什至在昨天和今天写了整篇文章来回应媒体(和论坛)中不合理的警告信息。 如果你住在国外,因为国家养老金的总税收,这个报告实施后,甚至还有很多“钱要赚”。
您是否使用了正确的表格???
此问题不会出现在非居民纳税人的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