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我的一个朋友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假设他的妻子死了。然后孩子们继承它。他这个外国人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吗?定期在 chanook 中设定使用权。或者孩子们可以把他赶出去吗?

是用益权的契约,是与她的契约。或者和房子一起。如果和她在一起,那么就必须起草一份遗嘱。

真诚,

蒙特卡罗

对“房屋使用权:如果您的泰国伴侣去世,您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吗?”的 16 条回复

  1. 粗鲁 说起来

    我有终生权利使用我的房子所在的那块土地——直到我的余生。
    一旦土地局将其列入查令,任何人都不能触摸房屋或土地。
    继承人可以出售土地,但这不会改变您继续居住在那里的权利。
    那么新主人就拥有了一块他无能为力的土地。

    我认为重要的是要弄清楚该使用权是否专门涉及房屋或土地。
    如果使用权在土地上,那就没有问题。

    如果只是关于房屋的使用,我不确定是什么情况。
    房屋和土地通常是一体的。
    但如果只涉及房子,我可以想象继承人可以使用房子外的其余土地,并可能将其与房子所在的土地分开。
    因此将一块土地分成两块,每块都有自己的 chanote。
    然后其中一块土地可以出售给第三方,然后第三方可以在上面建造房屋。
    他们还可能对房屋所在的土地收取租金。
    但我不确定。

    • 哥拉特 说起来

      还有终身使用权。
      就分割土地而言,只需登记使用权适用于房屋和土地即可。未经用益权人同意,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能分割,因为在分割土地时,他将放弃部分权利,必须在土地局签署协议。好吧,除非你同意,例如你想部分移交一大片土地,否则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有一个朋友有房地产商业背景。她举了一个例子,拥有 chanoot 作为所有权的房屋和/或土地可以让所有者在 chanoot 上注明继承人不得出售它。继承人仅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但销售受到限制。因此,不允许将其质押或典当,这对于挥霍无度或热衷于赌博的继承人来说是理想的选择。或者作为用益权人必须与外国所有者打交道的额外保障。因此,它类似于只能从家族继承的 Nor Sor 3。

      • 粗鲁 说起来

        这很不寻常,但房屋和土地不一定是一体的。
        也有可能几栋房屋位于一块共同的土地上。
        所以情况不一定那么简单。
        如果您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如果可能的话),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您对土地有任何话要说。
        在最坏的情况下,你还必须支付土地租金。

        但是,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和土地属于一体。

  2. 纪念 说起来

    我的妻子在泰国拥有一块土地,上面有一座房子。我在经济现实中支付了购买费用。银行文件可以支持这一点。只有在所有权转让期间我在土地办公室签署一份文件,声明我没有支付购买费用时,出售才能进行。因此,法律现实与经济 TIT 是不一致的

    我的妻子在泰国有一个儿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她是唯一的继承人。

    尽管我的妻子始终相信并承诺我作为幸存的伴侣将获得泰国家庭住宅的使用权,但我仍然能够说服她做出一些“安排”,以防她先死。也是她相信并承诺不会做的事情。这让我很高兴,但并不完全放心。

    我的妻子(应我的要求)在房屋产权(chanoot)背面以我的名义拥有终身使用权(siet tie kep kin – 使用权)。这件事发生在土地局(克朗蒂丁)。

    这样做的法律后果是深远的,不仅对我,而且对我的泰国继子。从法律上讲,他只有在查努特的使用权被取消后才能使用土地和房屋。为此,他必须能够向国家办事处出示我的死亡证明的合法翻译件。如果我先死的话,我的泰国妻子也会这样。

    如果我比我妻子活得更久并且死在欧洲,那么我的泰国继子显然不会获得死亡证明。让该文件在比利时外交部合法化,在布鲁塞尔的泰国大使馆盖章,在曼谷外交部进行合法化翻译,然后将其提交给国家办事处,这是我不认为这个男孩会做的事情。他只会说泰语,他的生活和思想世界几乎没有超出他出生的泰国村庄社区。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求比利时的一个人(一个年轻人)在必要时为我的泰国继子提供支持。

    我们还另外起草了一份英文和泰文的“私人协议”,所有签署者都声明我拥有土地和房屋的终身使用权。该协议由我的泰国妻子、我本人、她唯一的儿子和他的妻子签署。问题是,没有一个签署人可以声称不知道我对水果和居住权的终身使用权。而且,未来的裸体主人和他的合法妻子在私人协议中声明了他们的协议,这使得他们事后发生争执特别困难。

    顺便说一句,就像我的泰国妻子一样,我与泰国(继)儿子和他的妻子关系很好。但事情总是会改变的,这就是为什么……最好在小牛淹死之前把井填满。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产权(chanoot)背面写有使用权(使用权 - 无论是否终生 - 在家庭住宅上)(siet tie kep kin)是一种适当的(保护)措施在泰国尚存的外国配偶。在社会现实中,一个不耐烦、贪婪的裸体主人当然总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另一方面,“聪明”的法兰让他在泰国的存在得到了泰国妻子家庭的广泛支持。这确保了裸体主人可以表现得不那么贪婪(如果有的话),而不会招致家人的愤怒🙂

    • 罗里 说起来

      很棒的信息。我在程逸府和碧差汶府的房子里也有或多或少相同的东西。在碧差汶,我妻子去世时,这块8000平方米的土地是与大姐夫分享的。我想在那一刻我会和他做一笔交易。我将用一切交换他在曼谷地区的一套公寓。 (已经讨论过,他认为这不是一个坏主意)。
      然后在中天 (Jomtien) 买一套公寓,在曼谷 (bkk) 买一套。节省了我很多旅行时间。
      也取决于我当时的行动力。
      这对我很有帮助,因为我只需要和两个忙于生意的姐夫打交道。我们尽力照顾婆婆。

    • 一月三十一日 说起来

      马克,如果土地是在您婚姻期间购买的,即使您签署了很多文件,并且没有签订结婚合同,您也自动成为共同所有者甚至继承人,因为在泰国“财产共有”的概念是也使用。适用。唯一必须适用的规则是您必须在妻子去世后 120 天内出售土地。这将自动为您提供 50% 的销售价格,并且作为合法继承人,即使她有儿子,也能获得她的另一部分份额。

      • 拉克西 说起来

        那么,

        我同意 Jan 的观点,如果“泰国”丈夫去世,土地必须在 120 天内出售给泰国居民。

      • 纪念 说起来

        @Jan:在土地办公室,你实际上被迫签署一份文件,放弃对土地的所有权,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为与非泰国国民结婚的泰国女士购买房地产。因此,现行的继承法规则就这样被规避了。很难,但也可以理解。这会让很多人感到惊讶,但也有泰国官员在义务上服务于法律 🙂 泰国(宪法)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泰国国民才能拥有土地。各种替代方案都是可以想象的,通常是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用益权就是其中之一。

    • l. 低尺寸 说起来

      我从这篇文章中得到的印象是没有咨询律师,只咨询了土地局。
      律师处理继承法事务和遗产。

  3. e 说起来

    我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如何安排的,但其他人会提供建议。但如果你和家人关系不好,一个简单的伎俩就会让你的生活变得如此悲惨,以至于你想赶紧离开这个家。所以,在我看来,很多关于用益权的规定根本没有任何优势。

  4. 图恩 说起来

    这发生在我身上。只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我当时资助了一切。然后是1年贷款协议、30年租赁协议和遗嘱。我是遗嘱执行人。
    我女朋友去世后,我儿子(当时收到了所有文件的副本)认为他毕竟是所有者,我应该从他那里购买......?!!!是否通过法院确定,让我儿子被边缘化。

    所以可以安排得很好。但要提前考虑好各个方面,然后关闭。

    • 拉克西 说起来

      但特恩,

      土地所有权问题是怎样发生的?
      因为外国人不允许拥有土地,而且如果妻子去世,土地必须在120天内出售,曼谷对此非常严格。

      • 图恩 说起来

        这块土地被卖给了泰国一方,条件与我当时谈判的条件一模一样。
        另外,当然,作为整个事情的出资者,我最终决定了当我离开永恒的狩猎场时,全部所有权最终归谁所有。因此,没有人会在我背后认为他或她会通过一打二拳从他母亲那里继承土地的“所有权”,但不会继承其附带的抵押债务。
        我当时的法律学习为这种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 约翰内斯 说起来

    你好蒙特。

    我想你和你妻子的家人关系很好。

    但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了,或者她离开了你………………这对你来说可能看起来非常不确定!因为如果家人已经受够了你,并且你很快就会意识到这一点,那么就收拾好你的行李,因为在最坏的情况下,你会在垃圾场被发现......
    也有可能你从地球表面消失了。而且没有公鸡打鸣!

    但不要指望“帮助”……因为从那时起,你就只能靠自己了……

    请注意...这些都是极端情况。这并不意味着事情会朝着你的方向发展。

    祝你好运,愿你的妻子长寿……

    约翰

  6. 说起来

    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以朋友而非妻子的名义。
    这在泰国也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没有和泰国人结婚,也没有泰国女朋友。
    如果我现在想以泰国熟人的名义购买(为我准备的)房屋,我可以与相关泰国熟人签订使用权协议吗?
    这在泰国合法有效吗?

    • 哥拉特 说起来

      是的,我做了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情况。使用权已在土地局注册。使用权是关于土地和/或房屋的,与关系完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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