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提问:如何防止近亲申请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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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1 2020

尊敬的读者,

我持退休签证在泰国生活了 5 年。 我年纪大了一点,但我有一个问题。 我和即将年满 55 岁的泰国女友住在这里。 目的是明年起草一份有用的合同,让我更加确定她应该发生什么事。 我们住的房子是我出的钱。

现在我最近从她那里得知,她的大姐也在这个地址登记在这里,还有另一个姐姐、她的丈夫和儿子。 现在我担心如果我女朋友死了,他们会主张居住权。 尽管我通过我的使用权合同拥有居住权。

我女朋友说这是不可能的。 但万一她死了,我哪里有权利说他们不能住在这里? 而且经常会发生为了拥有房子而发生的争吵,我想阻止这种情况发生。 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有这样经历的人吗?

真诚,

范尼

19条回复“读者提问:如何阻止亲属主张居住权?”

  1. 约翰麦克 说起来

    我认为你在建造房子时可以更好地安排这一点。 我想如果你女朋友死了你会有很多麻烦

  2. 利恩 说起来

    你没有付房子的钱,因为你根本不被允许,你给了你女朋友钱,她用它盖了房子,她还买了土地。 禁止捐钱购买或建造房屋。 只允许普通钱,她用它做什么取决于她,因为那样你就不能要求任何东西,你可以在公证处起草一份协议,租用30年

    • 威巴 说起来

      我认为作为外国人确实可以拥有房子。 你不能拥有它所在的土地。 除非现在情况已经改变。 我在泰国拥有一所房子(离婚前)。 所以从经验来说。 问题当然是,如果土地是在家人那里登记的,他们可以要求你消失。 你可以拆掉你的房子并带走它。 这当然没有发生。 通常它会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土地所有者。

  3. JAN 说起来

    如果你的女朋友和当局允许你使用(当局也可以拒绝!!!),我想从那天起你就可以决定谁住在那里或被允许住在那里。 当然,试着向你的朋友解释一下,你把她的姐妹和姐夫放在外面了? 如果您在没有签订婚约的情况下结婚,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建造了土地和房屋,则适用财产共有规则,并且您依法享有 50% 的不动产所有权,尽管该土地仅由您的妻子拥有。 正如莱恩所描述的那样,你为此付费的事实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 JAN 说起来

      如果您可以获得使用权,并且您已达到合理年龄,请在 1 岁之前获得使用权,并且不要等到生命结束时才获得。 在泰国,有可能您很快就会被必须继承的近亲清算。 例如,如果您在这 30 年内去世,用益权将归您的继承人所有,因此家族与可能清算您无关。 我知道这很粗鲁,但在泰国你不应该感到惊讶

  4. 说起来

    这看起来不太好,路德。 除了您和您​​的伴侣之外,任何人都不应在该房屋中登记。 在这里,我们已经处于冲突的境地。 即使您拥有或将拥有“使用权”合同或已起草该合同。 您伴侣的家人现在正式居住在那里。 您现在可以起草任何合同,但“家庭”并不排除通过使用权占用“您的”房屋的权利。 如果你被“独自一人”留在那里,你已经可以想象剩下的家人会让你的生活变得如此悲惨以至于你会逃跑……总之,或者你确保只有你和你的伴侣被列入“蓝皮书”,为她,为你,在一本“黄皮书”(与蓝色书相同,但为“farang”)中。 然后签订“用益权”合同或30年的租赁合同……不要签订“租赁合同”,因为“租金”可以取消。 还有“判例法”(法官会考虑之前在类似案件中做出的裁决),它永远不会排除你总是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也许并不令人鼓舞,但对于表现出一定的警觉性肯定有用……

    • 说起来

      “使用权”合同或“租赁”合同(不相同)还必须包含在土地局的地契 (Chanut) 中。 这也让您能够清楚地证明这些合同的权利,例如,如果“土地”(上面有房子)被出售……租赁合同则不是这种情况,因此提供没有确定性。

      • 说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情况很清楚,路德。 “囚犯”必须出去……否则事情可能会完全出错。

    • 哥拉特 说起来

      除其他外,使用权赋予您排除任何人居住在房屋中的权利,即使是房主,也不要说不正确的话。 户口簿登记只不过是市政府的行政登记,与实际居住地无关。就像蓝皮书或黄皮书上的登记没有说明实际居住地,只是地址登记一样,外国人,您对谁在房屋登记簿中登记泰国人没有影响力,正如所说,这与实际居住是分开的,您始终可以依赖这一点,因为您不能阻止在房屋登记簿中登记,但您可以通过使用权阻止实际访问。 您可以在土地局的土地登记处登记使用权。 路德不需要等待,而是会尽快去土地局安排,有时他们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文本和文件。

  5. 哈利 说起来

    你好,

    显然我来早了,我只看了 2 条评论,幸运的是,否则我的故事会花太长的时间。 和往常一样,我在这里看到一个故事是如何完全断章取义的。 遗憾的是,因为人们在这里写信是有原因的,他们询问可能能够帮助解决问题的其他人的意见。 但常常有一些答案与故事或问题本身无关,我对此感到遗憾。 不仅对这个论坛的质量感到遗憾,而且对提问者也感到遗憾,他最终得到了这么多不同的答案,以至于他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路德没有表示他已经盖了房子并买了土地,不,他写道他已经买了房子。 他不是问他是否可以买得起房子,不,他问的是如何保护他的居住权。
    不幸的是,我真的不能给你一个合适的答案,Ruud,幸运的是我还不必放弃这个。 我确实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在这里读到的所有内容(正确或错误)都清楚地表明,泰国已经以这样的方式安排了一切,最终“farrang”拥有最少的权利! 你所做的一切都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并尽可能合法。 很高兴你(通过你的女朋友)买了房子! 我发现购买后你开始考虑如果你的女朋友去世会发生什么,这是非常天真的。 事实上,你的女朋友在你不知情和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已经在你家里登记了 4 个“奇怪”的人,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你买房时没有立即连署,没有登记居住权,也没有签订99年的租赁协议,说明你去的“公证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给你合法的证明。考虑、提供信息。 很遗憾。 现在的问题是,您是否可以在事后以最适合您的方式合法地安排这一切。

    成功了。
    哈利

  6. 温路易斯 说起来

    确实李,
    因此,作为外国人,您必须在土地办公室准备 Chanote 期间签署一份文件,证明购买资金不是您本人提供的。
    在泰国,几个家庭成员登记在同一个地址是很正常的,
    即使他们不住在那里,即使他们住在另一个省份。
    泰国人/泰国人不必更改他们在泰国居住的地址!
    我建议 Ruud 不要等待使用权被添加到 Chanote。 (行为)。
    他和他的女朋友必须带着官方 Chanote 去土地局,在那里它可以记入他的名字,终身或 30 年。用益权,你不需要公证人。
    调整写在Chanote的背面并带有相应的印记,
    通常不会为此收取任何费用。
    我还建议 Ruud 将 Chanote 完全复制,并将副本保存在 U 盘上,你永远不知道原始契约一定会丢失。
    因此,他可以向办公室索取在该地址登记的家庭成员的信息
    在妻子去世后,他是否可以要求将他们的地址放在其他地方。
    因为他没有结婚,所以他确实可以签订30年的租赁或租赁合同。
    最好通过公证人让他了解他的权利。!
    当他的女朋友去世后会发生什么,她有孩子吗?!?
    女友去世后近亲可以卖掉房产吗!?
    在共有财产的婚姻(无合同婚姻)中,作为外国人,您有权获得配偶全部资产的 50%。
    该继承法与比利时同样适用(无论是否也适用于荷兰,
    我不知道这一点),但在他未婚的情况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据我所知,他的女朋友必须起草一份遗嘱,声明她死后所有动产和不动产都将分配给他。
    如果他已婚并且他的妻子有前次婚姻的孩子,!
    他有权获得所有资产的 50%,子女各有权获得总遗产中另外 50% 的份额。 (当然,没有附带遗嘱)
    这就是为什么他必须拥有租赁或租赁合同 30 年,并且将使用权添加到 Chanote 中。

    • 说起来

      房地产不能分配给外国人(除非公寓,如果 49/51 规则适用),但土地财产不能。

      • 埃里克 说起来

        严,根据继承法,这是可能的! 但地块的大小、用途(住宅或工业)都有最大限制,而且我认为最长所有权期限为一年。 所以你有一定的时间来寻找买家。

  7. 说起来

    最后,在“专家”提供了这些相当令人困惑的信息之后,我建议 Ruud 联系一位多语言的泰国律师。

  8. 说起来

    确实是非常矛盾的信息。 我知道你不能像外国人那样拥有土地,所以我在土地办公室安排了我女朋友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这在带有邮票的查努特上以及土地局的文件中都有。 如果你失去了 chanoot,他们真的知道它是谁的名字。
    我在上面盖了一栋房子,在施工期间向承包商支付了 150.000 万泰铢的合同价,并收到了以我名义的整洁收据。
    奇怪的是,你的女朋友未经你的允许就在那里注册了几个人,如果我是你,我会尽快安排使用权。

    • 埃里克 说起来

      韩说:如果你丢了 chanoot,他们真的知道它是谁的名字。

      经历了离婚时被愤怒的外国人夺走的痛苦。 从警察那里得到一张纸条,这位女士在把连房子一起的地块卖给我家人时得到了一个替代品。

  9. 简贝特 说起来

    阅读所有这些回复后,如下。
    如果你有泰国权利,你已故女友的家人和朋友会让你在舒适的泰国房子里过着痛苦的生活。
    您想尽快搬到其他地方。

    简·贝特。

  10. 家伙 说起来

    作为外国人,您可以拥有一栋房子,让人建造并支付费用。
    土地则不同——外国人不能在优生权中拥有不动产(即土地)。

    您可以从您的女朋友/妻子那里租赁土地,为期 30 年…… – 长期租赁。
    您的女朋友可以立即为该房屋手册中所述的所有内容寻找解决方案。
    可以来自所有这些文件或确认仅使用该房屋簿作为行政地址的文件。

    因此,您租赁土地并准备了必要的文件,表明您是该房屋的所有者 - 即动产。

    同时,您甚至可以决定家庭中的谁稍后(当您去世后)继承您的房子。
    (这样你就间接地为你带来了一种保护者——毕竟,那些拥有房子的人
    后来的继承人因此感到“有点不同”。

    为此聘请一位优秀的泰国律师是非常好的一步。

    最后 - 这需要一些钱 - 将所有文件翻译成您的工作语言或英语。

    通过这些步骤,如果你的女朋友先于你付出,你就已经放心多了。

    格滕

  11. 涡度 说起来

    你好鲁德,

    我认为建议已经列出了,但最重要的是在良好的协商下并与你的女朋友一起做到这一点:

    1)找到一位非常好的律师,他非常了解您的情况并且对此类事务有经验
    2) 在地契上登记使用权。 我真诚地希望土地局允许这样做[因为根据法律,这由土地局自行决定]。 为了强调这一点,您的律师拥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非常重要
    3)让律师为你女朋友立一份遗嘱,只要你还活着,你就是房子的第一/唯一继承人,这样你就有机会在法定期限内卖掉房子。
    4) 最后,遗嘱仍然可以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撤销/更改。 与律师讨论有哪些机制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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