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由于2018年移民泰国,收到了荷兰税务机关的M-declaration form。 在第 65 个问题(共 83 个问题,共 58 页!)中,必须输入要保留的收入(移民时必填)。

对于问题 65a,这是移民时应计养老金权利的价值(如果在荷兰征税)或预扣缴款总额(如果在居住国征税)。 M 表的解释性说明确实说明了需要完成的内容,但未提供有关如何获取此信息的任何说明。

甚至在 2018 年移民到泰国之前,我就从 2 个养老基金(ABP 和 PFZW)领取了养老金,但我在从这些养老基金收到的概览中找不到这些信息。

我的问题是: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信息或我如何计算要保留的收入?

真诚,

杰拉德

28 回应“税务机关的 M 申报表:计算要保留的收入?”

  1. 粗鲁 说起来

    我刚刚向保险公司索取了该信息。
    他们知道这一切,因为移民更为普遍。

  2. 罗伯 说起来

    此信息由您的养老基金提供。 你必须向他们提出要求。 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就我而言,我不得不等待 4 周

  3. 彼得 说起来

    你必须打电话或发邮件给他们,他们会为你计算。 去年我也永久搬家,也不得不提出要求。

  4. 汤姆邦 说起来

    我想你可以为此拨打税务电话,他们是问你的人,因此也可以告诉你如何找到。

  5. 塔鲁德 说起来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 我保留了所有 ABP 文件,找不到应计养老金协议是什么。 因此,您可能必须向养老金提供者索取该信息。 M表格确实非常详细和复杂。

  6. 说起来

    必须向养老基金申请。

  7. 木匠 说起来

    我确实为那个问题填写了年度概览中的一些信息,但我还提到,泰国将在适当的时候为以后的养老金缴税。 我还可以将我的泰国税务信息作为附件发送。 那是因为我在 2015 年很早就移民了,因此在那一年已经缴纳了泰国税!!!

  8. 北碧府 说起来

    亲爱的蒂姆克,
    关于在泰国申请税号 Tin 的一些问题,我想与您取得联系。
    也许你可以给我一些提示??
    因此,我也移民到泰国有一段时间了。
    这是我的电子邮件地址: [电子邮件保护]

  9.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您不会在从 ABP 或 PFZW 收到的概览中找到必要的信息,例如您的统一养老金概览,Gerard。

    必要的信息通常也很难从您的养老基金中获得。 根据最高法院 14 年 2017 月 2017 日的判决 (ECLI:NL:HR:1324:15),这涉及根据 2009 年收入的第 3:81 节在 2001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后引入的养老金计划下的权利和缴款税法。不计入工资,因此是税收便利的。 因此,在此之前的所有内容都不包括在要合并的收入中。

    至于你的ABP养老金,你应该问自己这个养老金是不是在政府职位上累积的,现在我看到你除了这个养老金之外还享受PFZW的养老金。 也有附属于 ABP 的私人医疗机构。 此类养老金属于荷兰与泰国缔结的双重征税条约第 18 条的规定,并根据该条在泰国征税。

    我现在有大约 20 个 Model-M 回报,通常不输入任何要保留的收入。 在许多情况下,税务和海关总署不会询问这笔收入。 如果她确实为您这样做,您仍然有足够的时间向您的养老金管理人员索取必要的信息。 但是注意日期是15年2009月XNUMX日!

    顺便说一句,要保留的收入问题并不令人兴奋。 如果您不执行“禁止行为”,则在 10 年后将免除基于此收入征收的评估。 通过这样的行为,您应该了解养老金的减免。 但是,您将无法这样做,因为没有养老金提供者会与之合作,因为这违反了《养老金法》。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第二段所说的“合并”收入当然是“保全”收入。

    • 哥拉特 说起来

      亲爱的 Lammert,如果您不输入任何要保留的收入,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纳税申报表? 我本人属于您提到的15年2009月9日的计划,即我所有的养老金都是在该日期之前累积的,因此我没有输入任何内容。 然而,在我提交M表格后,税务机关却保持沉默。 顺便说一句,我还没有养老金福利,但我可以随时开始领取,即使我只需要等待XNUMX年,所以我可以选择我想要养老金开始的时间。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在一种情况下,税务和海关总署发出请求,要求仍对要保留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没有回应。 顺带一提,我的印象是最高法院判决后税务和海关总署更加严厉。

        对于您来说,事情非常简单:您输入 0 欧元作为要保留的收入。

        如果您今年使用 Model-M 提交了纳税申报表,则不必期望在 1 月/1 月之前进行(临时)评估。 税务机关仍在忙于完成XNUMX月XNUMX日之前提交的电子纳税申报表,以履行其在XNUMX月XNUMX日之前提供答复的承诺。

        根据您的纳税申报表结果正确计算预期结果,并将其与之后收到的(临时)评估进行比较。 我还没有经历过税务和海关总署/海外办公室一次性正确处理 M 表。 我的计算偏差通常达到 2.000 至 5.000 欧元甚至更多。 然而,这对纳税人来说既有利也有弊。

        • 哥拉特 说起来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10. 哥拉特 说起来

    ABP 是针对公务员的,然后税收由荷兰承担,您向他们索取应计资产。
    PFWZ 是私人的,所以税收落在泰国。 为此,您需要雇主和雇员支付的保费。 但是,存储这家公司和/或养老机构将不会或将无法提供雇主支付的保费,部分原因是数据太旧。 是的,如果您没有从养老金提供者或雇主那里收到任何有关已支付保费的信息,您应该在 M-Form 上说明什么。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ABP 养老金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从政府职位 Ger-Korat 获得的养老金。 如果您在政府公司工作,您的 ABP 养老金需在泰国纳税(条约第 18 条)。 例如,考虑一下旧的市政燃气公司。

      我们还有所谓的混合养老金,最初的政府服务随后被私有化。 但许多私人机构也隶属于总部基地。 这尤其适用于私立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 例如,如果您曾在公立和特殊小学/小学工作,ABP养老金必须分为政府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

    • 说起来

      我有 6 个养老基金,我在申请后的三周内收到了所有这些基金的信息。 所以这并不难。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你的6个养老基金也考虑到我刚才说的最高法院的判决了吗,韩?

        也就是说,他们是不是把15年2009月XNUMX日之后的捐款转给你了? 这往往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如果不是,则说明您的保护性评估定得太高了。

        • 说起来

          当我看金额时,我认为不是,我在这方面是个笨蛋,已经外包了。 我只做过管道。 大约一个月前通过了它,并且没有任何评论。

      • 哥拉特 说起来

        尝试查看税务和海关总署要求的文本。 如果像我一样,您领取公司养老金并居住在条约国泰国,那么您不必按照养老基金的规定(这很简单)说明应计养老金资产,但支付的保费,来自您自己作为雇员和您的雇主。 现在尝试向养老基金申请。 或许 Lammert de Haan 可以解释他是如何要求保费的,因为我注意到养老基金不提供这些,或者提到雇主会回馈养老基金。 所以我认为税务和海关总署的要求,说明为养老金支付的保费,是不可能做到的。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正如我在回答 Gerard 的问题时指出的那样,通常很难从养老金管理者那里获得正确的信息。 就居住在泰国而言,确实与 15 年 2009 月 XNUMX 日之后的缴款有关,这导致了较低的工资税预扣。 这涉及雇员和雇主双方。 请参阅我对韩的帖子的回复。

  11. 阿尔伯特 说起来

    在我看来,这些是尚未支付的养老金和年金。
    如果已经领取养老金,则符合规定,没有收入可以留存。

    如果您有收入需要保留,您可以在福利开始后申请解除。
    或者10年后。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亲爱的艾伯特,

      这完全偏离了目标。 如果您在退休时移民,您确实需要进行保护性评估。 就年金支付而言,它比我之前提到的最高法院关于养老金支付的决定更进了一步。 只要相关支出发生在 1 年 1992 月 1 日至 2001 年 15 月 2009 日期间或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后的期间内,就允许在保护性评估中包括有关年金索赔的移民时的负支出。

      • 阿尔伯特 说起来

        你是对的,那已经是11年前的事了。

        然后它涉及对年金 + 养老金征收的修正利息。

        “根据 1964 年所得税法的过渡法
        修订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布雷德重估前的年金
        (第 I 部分,O 部分,《2001 年所得税法执行法》连同《75 年所得税法》第 1964 条)。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没错,阿尔伯特。 不能对 Brede-Revaluation 前的年金进行具有修正利益的保护性评估。 居住在国外时经常被迫这样做的赎回不是被禁止的行为。

  12. 保罗 说起来

    关于应计养老金,我已经从 mijnpensioenoverzicht.nl 发送了我的三个养老金保险公司概览的扫描件。 那已经被接受了。 所以也许这样做是个好主意。

    顺便说一句,我认为 M 表格是表格中的龙,尤其是因为我发现表格和注释的语气都非常不友好,委婉地说。 此外,我发现布局不清晰,印刷非常模糊。 我也在随附的信中指出了这一点,但显然按照惯例,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遗憾的是,UPO 不包含申报保留收入所需的信息。 在此概况的基础上保存的收入,然后通过预期寿命来确定的收入将导致评估过高。

      如果您不从事该行业,使用 M 表格自行提交纳税申报表是不明智的。 我还没有经历过一次性正确确定后续(临时)评估的情况。 2.000 欧元到 5.000 欧元甚至更多的偏差对纳税人有利或不利,这更多的是规则而不是例外。 如果您自己无法正确计算预期结果,您很快就会缴纳过多或过少的税款。 如果数额太多,重要的是提交临时评估修改请求,并说明有争议的金额。 然后还提交延期支付争议金额的请求。

  13. 杰拉德 说起来

    感谢您对我的问题的答复! Lammert de Haan 的反应尤其包含对我有用的信息。

    我通过我的雇主累积了我的 ABP 养老金,我的雇主隶属于 ABP 作为 B3 机构(私法下的公共部门雇主)。 因此,根据荷兰和泰国之间的税收协定,我的 ABP 养老金应在居住国(泰国)征税,而荷兰无权征税。 因此,情况“P”适用:“如果荷兰无权对付款和一次性付款征税,则支付保费”。 因此,在问题 65a 中,我必须输入 15 年 2009 月 XNUMX 日之后从雇员那里预扣的保费总额以及雇主支付的保费作为要保留的收入。

    同时,我通过 ABP 网站上的联系表格向 ABP 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要求发送已支付保费的概览(15 年 2009 月 XNUMX 日之后)。 几乎立即收到来自 ABP 的答复:
    “我已将您的消息转发给价值转移部门。 他们将处理您的请求。 您需要四到六周的时间才能收到声明。 就此事与税务海关总署联系后,我们与他们达成协议,您可以向税务海关总署申请延期。 在这种情况下,您明确声明您已经从 ABP 获得了养老金。”

    简而言之,M 申报表要求您提供您没有因此无法填写的信息,但您必须向养老基金提出要求,之后最多可能需要 6 周的时间才能收到答复。 为什么税务和海关总署不在解释开始时立即说明这一点,而是在您认为您填写得差不多时才明确说明? 在我看来,如果税务和海关总署本身要求相关养老基金提供这些信息,那就更好了!

    我还没有联系 PFZW。 我想知道他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提供信息。 这笔养老金是我前妻折算过来的。 所以我自己从来没有为这笔养老金支付过保费!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我喜欢这样做,杰拉德,我很高兴它对你有用。 这也是泰国博客的优势:如果您有问题,请在博客中提问,总有人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

      我从您的回复中了解到您正确理解了所有内容。

      祝您在泰国生活愉快,如果您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或税务机关/外交部解决此问题时仍然遇到问题,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 [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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