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提问:我死后我的泰国妻子该怎么办?

通过提交的消息
Geplaatst在 读者提问
标签: , ,
十二月9 2020

尊敬的读者,

关于我的荷兰国家养老金 (SVB Roermond),有人可以告诉我当我死后我的泰国妻子应该做什么(在泰国)吗?

真诚,

11 条回复“读者问题:我死后我的泰国妻子该怎么办?”

  1. 黄褐色 说起来

    亲爱的托恩!
    你的细节非常简短。您也和您的妻子一起住在泰国还是分开居住?您的妻子是否因其在荷兰的工作经历而有权领取自己的国家养老金?或者你只是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去世了,你的妻子应该如何处理你的国家养老金福利?对于后一种情况,我认为暂时向荷兰大使馆报告死亡情况并说明必须停止国家养老金就足够了。如果需要做更多的事情,大使馆会指出这一点。
    问候,哈基

  2. 埃里克 说起来

    报告你已经死了。 SVB 需要证据,那就是泰国的死亡证明,该证明以两种语言编写。复印一份并放在手边。

    如果您的伴侣无法以您的名义进入该网站,他或她可以通过信件进行;也许有人可以帮助她。当然,大使馆也需要知道这一点,但首先是你的家人。

    • 科内利斯 说起来

      埃里克,我想知道大使馆的这份报告是否没有在个人记录数据库中进行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像SVB这样的机构不是会自动收到有关人员死亡的信息吗?

      • 罗伯特·杰格 说起来

        使馆可以查看基本管理情况,但不能进行任何更改。至少他们在 2014 年是这么告诉我的。

  3. 哥拉特 说起来

    下载表格并将其(挂号信)发送至 SVB 办公室,点击地址链接:
    https://www.svb.nl/nl/aow/uw-zaken-online-regelen/wijziging-doorgeven-met-formulier

    在我看来,AOW 应该存入联名账户,这样合作伙伴就可以随时从死后支付的 AOW 中进行还款或提款。如果您发生某些事情并且由于疾病、事故或其他精神状况等原因而无法再执行操作,我们也建议您拥有这样的联名账户。

  4. 罗伯特·杰格 说起来

    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SVB 即可。她也可以请荷兰的人来做这件事。听起来太简单了,但它确实有效。这也适用于 ABP。

  5. 埃弗特·范德维德 说起来

    Ton,您应该考虑的是,如果您的泰国妻子没有与您一起生活在荷兰并且已累积 AOW 权利,则她无权获得 AOW。

    • 彼得 说起来

      我有自愿 ANW 保险,这意味着我的妻子和儿子已根据《一般尚存家属法》受保

    • 一月 说起来

      埃弗特/吨
      我认为她有权享受遗属养老金,我想,2015年后废除了,但对于1950年之前出生的荷兰人来说,仍然有钱?在那之前与在荷兰和泰国合法登记的泰国妇女结婚。

      • 埃里克 说起来

        Jan,我想你指的是伴侣津贴,该津贴于 1 年 1 月 2015 日被废除,适用于最大伴侣出生于 1950 年或之后的关系。但即使 Ton 仍然享有合伙人津贴,AOW 和合伙人津贴也会在他去世后停止。合伙人津贴不是合伙人的一项福利权利,而是对AOW受益人的补充。

        如果 Ton 的妻子曾经在荷兰居住过,那么她在达到国家养老金年龄时每月有权领取 AOW。 AOW 不提供寡妇福利。

        • 一月三十一日 说起来

          埃里克
          更多地考虑的是 Anw,即遗孀的遗属福利金,而不是津贴。
          我认为这种情况在2015年也发生了变化。
          也许你对此了解得更多。


发表评论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于 cookie,我们的网站运行得最好。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记住您的设置,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并且您可以帮助我们提高网站质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个好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