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我的儿子 (NL) 在泰国与一名泰国妇女结婚,婚姻尚未(尚未)在荷兰登记。 他们最近生下了双胞胎。 在曼谷的一家医院出生。 不幸的是,由于电晕,我儿子不能来这里。 他的妻子在医院为孩子的出生签字。

我的问题是:我儿子现在自动成为在泰国和荷兰具有合法权力的父亲吗? 我的孙女现在可以获得荷兰护照吗? 还是他老婆要先安排认领?

感谢阅读,我希望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真诚,

简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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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对“读者问题:我儿子现在自动成为在泰国和荷兰具有合法权力的父亲吗?”的 XNUMX 条回复

  1. 蒂诺奎斯 说起来

    医院确实开具了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 然后父亲或母亲去市政厅(amphoe)获得正式的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泰语为สูติบัตร soetibat)包含孩子的姓名、父亲和母亲、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和其他一些信息。 他/她将立即收到一个泰国身份证号码。

    确保出生证明上的父亲姓名和身份证件(例如护照)拼写正确。 我认为父亲和母亲之间的婚姻是没有必要的。 可能会要求进行 DNA 测试。

    出生证明经过翻译和认证后,在荷兰大使馆申请荷兰国籍很容易。

    • 丹尼斯 说起来

      我认为,除了出生证明之外,父亲还必须承认孩子。 以前可以在大使馆办理,但现在必须在当地安普尔办理。 当然,所获得的契约必须翻译(成英文)并由外交部(曼谷Lak Si Chaeng Wattena 的著名建筑)进行合法化。 然后荷兰大使馆可以接管认可并可以申请护照,从而也获得荷兰公民身份。

      在我看来,只有在(婴儿)7 岁之后才需要进行 DNA 测试。

      • 蒂诺奎斯 说起来

        1999年,我们的儿子出生了。 母亲,当时是我的妻子,亲自报了案,我不在场。 几年前我们在荷兰结婚,她给我们看了经过翻译和合法化的结婚证。 几周后,我们儿子的姓氏从母亲的姓氏改为父亲的姓氏。

        这里注明,母亲和父亲在泰国结婚。 合法还是传统? 在第一种情况下,出示结婚证就足够了。 我认为来自amphoe的关于该程序的信息是必要的,因为各地的情况都有点不同。

        • 丹尼斯 说起来

          我指的是申请荷兰公民身份(护照就是证明)。

          Jantine 报告说,根据荷兰法律,这对双胞胎的父亲和母亲没有结婚。 荷兰大使馆(显然)遵循荷兰法律,然后(能够)询问自己申请护照和公民身份的依据是什么。 由于没有正式结婚,我认为父亲首先必须承认孩子。 当然,大使馆将能够给出确切的答复。 无论如何,我必须起草一份认可契约。 当时,这在大使馆还可以,但现在不行了(必须在泰国市政厅(amphur)进行。

      • 泰国泰国 说起来

        我不需要任何确认,只需要出生证明,当然我在上面。

      • 哥拉特 说起来

        作为未婚的父亲,我确实有过官方承认孩子的经历。 如果结婚,孩子自动获得父亲的国籍,重要的是正式婚姻也在荷兰登记,即在泰国结婚的日期,以便从这场婚姻中出生的孩子是荷兰人。 具体如何登记结婚我就不知道了。 承认仅适用于父母未婚的情况,这是通过律师、泰国法院、儿童法院和监护组织的繁琐途径,然后最终通过法院获得 amphur 的声明,您可以使用该声明申请荷兰护照。可以申请荷兰国籍。

    • 彼得 说起来

      如果有婚姻,孩子出生时是荷兰人和泰国人。 拿荷兰护照是没有问题的,我个人认为,6岁及以上的孩子申请护照时,需要进行DNA检测。

      • 正确的 说起来

        并且出生的孩子不需要进行 DNA 测试。

        只有在 7 岁或以上的儿童通过这种认可立即成为荷兰国民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 DNA 测试。 被认可的年幼的孩子不需要进行 DNA 测试,年长的孩子也没有在被认可的人的家庭中被照顾和抚养多年(根据记忆:3)。

    • Co 说起来

      蒂诺,如果你在泰国结婚,那么你就自动成为孩子的父亲,但如果你没有结婚,那么你必须承认这个孩子,这将通过法庭支付负 25.000 泰铢的费用。

      • 正确的 说起来

        荷兰公民可以在荷兰的任何民事登记处承认孩子。 法院不参与。

        确定亲子关系的程序可以提交给法院。 这只有在父亲拒绝承认时才有必要。 泰国母亲或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荷兰法院安排此事(在指定律师的帮助下)。 这种决定通常会导致未成年子女获得荷兰国籍。 父亲也可能被要求支付抚养费。

        被认可的孩子的父亲不会自动拥有亲权。 那必须单独安排。 申请共同监护的程序说明如下: https://www.rechtspraak.nl/Onderwerpen/gezag/Paginas/Gezamenlijk-gezag-formulier.aspx

        • 威廉 说起来

          这是不正确的:在荷兰,只有在孩子登记的市政当局和母亲的书面许可下,才能承认孩子。 没有那个明确的许可,你可以忘记确认

          • 正确的 说起来

            或许只有在具备足够知识的情况下才在这里做出回应会更好。

            确实需要母亲的同意。
            在任何市镇都可以得到承认,即使孩子还在国外。
            看: https://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erkenning-kind/vraag-en-antwoord/kind-erkennen-waneer-waar#:~:text=U%20kunt%20in%20elke%20gemeente,op%20dat%20moment%20zwanger%20is. 任何人都可以自己查一下。

  2. 威廉 说起来

    除了上述之外。 荷兰法律确实必须(如前所述)对承认进行单独监管。 由于出生前尼弗兰尚未安排婚姻,因此还需要安排监护权。 这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不同事物。 而毫无疑问的是,孩子们确实可以获得荷兰国籍(后来)。 但该妇女只需融入社会(尽管她们已婚并育有一个孩子)(否则不可能在荷兰长期居留)。

    • 正确的 说起来

      抱歉,Willem 在这里搞混了。
      在泰国缔结的婚姻原则上在荷兰得到承认。

      无需承认这段婚姻期间(或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后 306 天内)出生的孩子。 父母双方都有合法监护权。 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

      这对双胞胎还通过荷兰父亲依法获得荷兰国籍。 如果母亲为孩子申请荷兰护照,他可以给予书面许可。

      作为荷兰孩子的看护父母,该妇女依法享有在荷兰居住的权利。 她不必融入并有权获得免费的所谓便利签证,她可以直接在荷兰大使馆申请,而不必使用 VFS Global。

      • 哥拉特 说起来

        是的,便利签证很好,孩子必须先由父亲带到荷兰,因为只要孩子不在荷兰,母亲就不会获得签证。 我认为,只有当孩子们在荷兰时,您才能继续申请便利签证。 作为泰国妈妈,真的不能带孩子去荷兰,因为孩子还没有登记,也没有正式居住在那里。

        • 正确的 说起来

          那么您可能得到了错误的通知,或者可能已经得到了错误的帮助。
          我觉得这里可以给没有爸爸带孩子的妈妈安排点什么,多来这么一趟。 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请向上看 https://www.prawo.nl 并给我发一封电子邮件(很遗憾,联系表不起作用)。

      • 威廉 说起来

        亲爱的 Prawo,没错——但我读到婚姻已经在泰国缔结,但尚未合法化。 那样的话,根据荷兰法律,仍然不存在结婚的问题。 当然,这可以被承认——只有在承认之后,你在这里所说的才适用。 我不确定孩子是否必须先来荷兰并在这里登记,然后母亲才能持便利签证来荷兰。 你知道吗?

        • 正确的 说起来

          此外,根据荷兰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如您所说的 NL 法),泰国婚姻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我直接写的内容适用。 母亲当然必须安排合法化(在泰国),然后是结婚证的翻译。
          母亲可以简单地陪同孩子第一次去荷兰旅行,他们不必在那里登记。

  3. 正确的 说起来

    如果您的儿子仍然住在荷兰,他有义务将他的泰国婚姻登记在他所在城市的基本行政部门。 为此需要合法的结婚证。 有了孩子合法的出生证明,他还可以要求市政当局用孩子的数据补充他的个人数据。

    除此之外(不是强制性的,但强烈建议,至少在两个出生证明方面),他可以让海牙市的 Landelijke Taken 部门将这三个证书转换为荷兰证书。 这是免费的,将使孩子们更容易签发荷兰护照。
    看: https://www.denhaag.nl/nl/akten-en-verklaringen/akten/buitenlandse-akte-in-een-nederlandse-akte-omzett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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