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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读者提问 » 读者提问:泰国居住权怎么样(补充)?
尊敬的读者,
我有关于泰国居住权的问题。 我的泰国妻子的兄弟大约 25 年前继承了一块土地。 他和他的妹妹在那块土地上建了一座房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
现在他想在那里盖一栋新房子,而他的妹妹必须把它扔掉! 所以她干脆被送进了森林。 我的问题:这可能吗?
也许有人知道这个?
预先感谢您的回复。
已实现:
感谢您的回复。 我现在将提供有关此事的更多细节。
25 年前,这块土地落入我现任妻子的兄弟手中。 她的兄弟随后在父亲的资助下在那里建了一所房子。 几年后,他的妹妹(不是我的妻子)回到了她的家乡生活。 她和公婆住了一段时间。 她没有房子,她的父亲在房主儿子的允许下为她建造了一座房子。 她已经在那里住了20年了。
尚未就租金或租赁付款达成任何协议。 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现在哥哥的孩子们想在那里给他盖房子,所以他命令妹妹离开她的房子,以便他可以拆除并建造新的房子。
这是关于我妻子的妹妹的。 我们在那里住了半年,另一半在荷兰
真诚,
Adri
我不久前听说,如果某人被允许在一块土地上居住,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拥有那块土地的权利。
此外,你可能会认为,如果他允许在那里建造房屋,他就必须支付建造房屋的费用。
但不,我不知道泰国法律是如何运作的,这可能必须在法庭上解决。
如果那位姐妹只是咨询律师,她会在 10 分钟内了解自己的权利(费用为 300-500 泰铢),并且可以获得有关该怎么做的建议。
亲爱的阿德里安,
你的妻子是那个泰国妹妹吗?而且你也是一个感兴趣的人,因为你也住在那里。
我认为兄弟只拥有土地,如果没有协议/合同,你就没有立足之地。尤其是如果没有支付租金、租金或租赁/
问候安东尼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那个姐姐(你的伴侣?)在她哥哥拥有的土地上建造了她的房子。 因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局如何描述。 那个姐姐是从她哥哥那里租那块地的吗? 多少年了? 她还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支付了建造房屋的费用吗? 或者这一切都是按照泰国方式安排的,没有任何纸质内容?
兄弟是纸面上的土地所有者,还是家族继承法?是有区别的。
如果不是阿德里没有报告他的妻子是哪一年在兄弟的土地上建造房子的,这并不是那么困难。 我想是为了让事情变得困难吧! 无论如何,我会尝试一下:如果兄弟当时继承了一块土地,他的chanoot上就会有描述:一块土地所有权的证明。 如果兄弟能表现出这样的表情,那么他就是合法的所有者和老板。 到目前为止已经清楚了。
泰国法律中除法律规定外的时效期限为10年! (泰国 Cici 法典:第 193/10 条)
他的妹妹兼妻子阿德里当时在那块土地上建了一座房子。 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 阿德里没有报告这一点5。 现在哥哥想要收回整个情节。 这是可能的,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他必须补偿她。 阿德里也没有报告这一点。
换句话说:如果房子在哥哥的土地上已经存在超过10年,那么姐姐就有合法的主张,她可以在法庭上确认这一点。 这聪明吗? 我不这么认为,因为现在关系已经被破坏,很多冲突随之而来。
如果她在那块土地上呆了不到十年,她就没有立足之地了,但她曾经建造过,这意味着他当时同意了那个建造。 现在她还可以去法院强制执行赔偿(我建议!),或要求允许留下来(我建议反对!)
关键是要确定当时商定的内容,是否有任何证人,所有内容是否都在纸上,例如作为查努特/土地办公室的附录? 协商赔偿金额,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并将案件提交法院。
简而言之:她必须离开他的土地,她不必进入树林,但她必须告诉自己她的权利!
Ruudb。你做了尝试,但首先只读了一半,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尝试只会因不真实而引起误解,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帮助。Adri 写道,兄弟在 25 年前继承了土地几年后,妹妹出现了,按照良好的泰国习俗,只做了一点口头安排。妹妹(不是尤金,不是阿德里的伴侣,而且还明确指出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或已支付任何费用)。几年后搬到那里居住(也就是说二十多年前)
在上述所有文件中,只有一份对阿德里可能有用,并且来自史蒂文(咨询律师),其余的只会让阿德里离家更远。
我以前也和嫂子因为土地问题发生过争执。 然后我们约了土地局(kom tee din),土地局负责人就此发表了声明。
村长(poe yai ban)也可以调解此类纠纷。
泰国法规规定了居住权。 它由土地局在地契 (chanoot) 背面登记。 居留权可授予30年或终身。
如果您希望有人免费居住在您的土地上,这可能是一个合法安全的解决方案。
对于“改变主意”的业主来说,授予居住权可能会对房产的适销性产生影响。
https://www.siam-legal.com/thailand-law/the-right-of-habitation/
我的经验表明,即使没有(昂贵的)律师的专门帮助,您也可以去当地土地局申请用益权。 主管官员还可以处理在那里居住权的登记请求。 然而,主管官员可能不了解泰国民商法典中规定的“公司法律形式”(用益权、地上权、居住权等)。
您的请求有可能会被“拒绝”,因为他们很快就会说,由于无知或不愿意进行额外的未知工作,这是不可能的。 即使涉及到法律书籍,审查该官员所采取的立场仍然很困难而不丢面子。
有时需要准备充分、果断的外交方法 🙂
我认为最好全家人聚在一起交谈,如果有必要的话,村长也在场,因为泰国人对此仍然有一定的尊重。 包括父亲、兄弟、姐妹、您的妻子和兄弟的孩子都必须出席会议。 “他们说”,在泰国,家庭关系是最重要的。 好吧,我想他们应该能够离开这里。 否则,这确实会成为一场官司,而且我担心兄弟或最有钱的人(这就是泰国的运作方式)将在漫长的过程中获胜。 然后关系就完全被破坏了,没有人愿意这样,但它会发生。
亲爱的博主,
我每天都会阅读泰国的博客文章,只要我不因为内容低俗/无关紧要而立即跳过它们。因为我已经多次穿越这个国家。 美好的。 我的孩子和他们的孩子都以我为榜样。 所以我有一种参与感。
通常在这个博客上 - 编辑显然总是允许这样做 - 提出了泰国游客和/或其亲属和/或合作伙伴面临的复杂法律性质的问题,即使他们搬到了欧盟国家。
我只提几个。
– 泰国妇女在比利时有离婚问题。 这里有一个非常复杂的比利时民法问题;
– 房地产(注册财产)的所有权冲突;
– 婚姻财产法问题;
– 继承法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在这个论坛上有一定的规律性地提出。 令我惊讶的是,一大群感兴趣的人士介入并提供建议。 提供最出色的建议。
我暴露自己。 我是一名前公证员。 在一次漫长的友好午餐中,我与处理人身伤害法的律师讨论了令人兴奋的荷兰继承法、婚姻财产法和财产法。 他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然后我们谈论荷兰法。
您认为在泰国与荷兰伴侣根据泰国法律发生冲突的泰国人会在本论坛上提交问题,要求荷兰/比利时读者向他提供建议吗? 不,当然不。
因此,我认为本论坛不会讨论泰国法律管辖的法律问题以及涉及泰国人在欧盟的问题。 毕竟,这就是 Google 或其他搜索引擎的用途!
法律问题必须由相关专家处理。 在泰国。 或者在欧盟。 由超级专家。 因为你不懂泰国法律。 欧盟法律也没有。 也不是国际私法。 你不知道条约。 一般荷兰/比利时律师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另外,请勿在此论坛上提出您的问题,除非您因无法通过 Google 找到推荐而请求推荐。
如果你听从天知道是什么样的学科的各种善意的论坛成员的观点,你就会受到伤害。
本主题特别关注称为“收购限制”的法律问题。 哪个西欧人知道这件事? 更不用说同一个西欧人对泰国民法关于限制主题有任何概念了。 还说到跟村长谈话!
并且不要忘记! 这个论坛上没有一个专家和/或专业人士愿意为论坛其他成员提供建议。 他立即承担职业责任。 所以你读的不是专业人士的消息。 他很期待。
剩下的废话建议。 这对你来说没有用。 这会给你带来伤害。
所以不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