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我于 2009 年根据泰国法律结婚。我确实于 2009 年在曼谷的荷兰大使馆将结婚证合法化,但我没有在荷兰所在城市的 GBA 登记,因为我的伴侣从未在荷兰居住过,并且以前还住过那里,以后不会再住了。 因此,她没有根据荷兰社会立法以任何形式提出任何主张。

我的伴侣每年只来荷兰度假两周。 我在荷兰有一套公寓并经营自己的家庭,我的伴侣在泰国经营自己的家庭。 不过,我确实每月向我的伴侣出资购买抵押贷款房屋,该房屋以她的名义,是为我们的婚姻而建造的。 我每年在泰国停留几个月,并持三个月签证交替在荷兰停留。

我的问题是:

– 我是否必须在我所在城市的大湾区登记我在荷兰的婚姻?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 我是否领取单身国家养老金,因为:

1. 我们都有独立的家庭,
2.我们分居约半年
3. 我的伴侣从未在荷兰居住过,将来也不会在那里居住,因此无权享受荷兰的社会立法,以后也不会领取国家养老金。

此致

亨克

41 条回复“读者问题:与泰国人结婚,我可以获得单身国家养老金吗?”

  1. 丹尼斯 说起来

    我认为你应该在荷兰登记婚姻,因为在荷兰你只允许与一位伴侣结婚。

    现在您可以在荷兰再次结婚,因为根据 GBA,您尚未结婚。 相反,您也可以在泰国再次结婚(可能),因为您可以从 NL 获得您未婚的证明。 因此,荷兰大使馆必须签发无异议证明(结婚证明),凭此您可以在泰国再次结婚。 而且在泰国,与两个伴侣结婚也是不允许的。

    除了您的伴侣可能对您的养老金/国家养老金和您的遗产提出的任何索赔之外,所有这些都是如此。

    不在荷兰登记婚姻的理由是什么?

    • 阿杰 说起来

      第一句话就已经表明婚姻将通过荷兰大使馆合法化。 那么它是否不会自动在海牙注册?

      • 丹尼斯 说起来

        不,据我所知。

  2. 哈罗德 说起来

    鉴于自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起,有关合伙企业的 AOW 发生了变化,您不再有资格为您的伴侣获得补贴。 因此,您只能领取已婚人士国家养老金的一半。

    但是,如果您与伴侣分居,您有权领取单一国家养老金。

    所以我会仔细考虑一下你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 亨克 说起来

      对此进行一些补充是必要的。 如果该男子出生于 1 年 1950 月 300 日之前,您可以获得伴侣津贴。 我在泰国合法结婚,而不是在荷兰。 同居者还可以领取伴侣津贴,前提是男方出生,见上文。 因为我的妻子比较年轻,所以我每个月得到大约XNUMX欧元的津贴。

    • 说起来

      这是不正确的。 如果您有注册伴侣关系或已婚,即使您不住在一起,您也无权领取单一国家养老金。

      • 亨克 说起来

        每个月领取一半的已婚国家养老金,加上我泰国妻子的补助。 SVB 做出决定! 我出生于 1 年 1 月 1950 日之前。 我的妻子今年 40 岁。

        • 法国妮可 说起来

          亲爱的人,

          无论您是否已婚或是否拥有注册伴侣关系都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生活状况。 新规则适用于1年2015月1日之后所有已经或将有权领取养老金的人。 自2015年50月50日起,新案件的伴侣津贴被取消。 每位合伙人在其退休年龄时都会收到其 AOW。 这是最低工资的XNUMX%。 如果两人中的一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政府就会认为年轻的一方应该开始工作。 如果双方均已达到退休年龄,他们将各领取最低工资的XNUMX%。 这就是现实。

          如果养老金领取者独居,他或她将获得独居福利,即最低工资的 70%。 如果该人开始同居,该人将失去独居福利,并且只能获得最低工资的 50%。 如果伴侣尚未达到退休年龄,那么该人应该开始工作。 如果同居关系破裂,该人将再次获得独居福利。

          对于仍然享有伴侣津贴(1年2015月70日之前)的旧案,例如您,如果他或她结束同居,他们将失去该津贴。 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将获得最低工资 50% 的独居福利。 如果该人稍后再次开始同居,该人将失去独居福利,新福利将为最低工资的 XNUMX%,并且他或她将不会再次获得伴侣津贴。 因此,他或她最好不要再住在一起。

          补充是可能的,但它们有严格的规则,类似于社会援助福利。

          它可能会变得更加疯狂。 根据新规定,独居者领取最低工资的70%,有未成年子女(单亲)的人领取最低工资的50%。 就我而言,我最好把我的妻子和孩子一起“扔掉”,而不是只把我的妻子“扔掉”。 换句话说,如果您家里有未成年子女,您的领取金额将减少 20%。 福利国家万岁。

          • 所以我 说起来

            但是亲爱的弗兰斯·尼科,对吧? 为什么会引起愤怒? SVB 在其网站上多次明确表示,与自己的孩子、继子女或寄养子女住在一起的单亲父母可以获得单身人士的 AOW 养老金。 甚至在单独的章节和段落中提到了这一点:

            http://www.svb.nl/int/nl/aow/wonen_met_iemand_anders/eigen_kind/
            您与 18 岁或以上的儿童住在一所房子里
            如果您与自己的子女或继子女或年满 18 岁以上的寄养子女单独居住,您将领取单身人士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70%。

            http://www.svb.nl/int/nl/aow/wonen_met_iemand_anders/samen_wonen/
            即使有人与 18 岁以下的孙子住在一起。

            如果孙子女年满 18 岁,其身份将被视为多年寄养子女,单一国家养老金将继续适用。

  3. 麦约翰 说起来

    该男子已经在泰国合法结婚,并且婚姻也在荷兰大使馆合法化,因此不能再结婚。

    使馆已颁发一次举办marragae的证书。

    你给丹尼斯的建议有些奇怪,或者你没有完全理解这个问题

    • 丹尼斯 说起来

      亲爱的约翰马克,

      在泰国合法有效的婚姻不会在荷兰自动得到承认。 经荷兰大使馆认证的结婚证当然并不意味着在荷兰进行婚姻登记!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我总是只给出1个建议:联系大使馆。 所有其他的“建议”,包括我的,都只是善意的意见。

  4. 说起来

    如果您的伴侣不住在荷兰,在这里登记婚姻没有任何优势。 事实上,你在曼谷注册就已经走得太远了。 自1年2014月2日起,实行“双居计划”,即XNUMX个人各自经营自己的家庭并支付自己的住房费用,无论你们在一起的金额是多少,都可以保留单身人士的国家养老金。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只要您未婚,您就可以让单身人士保持清醒。 因此,如果 SVB 知道这一点,您将获得“已婚人士”国家养老金,无论您是否住在一起。 只要看看SVB网站上的“两居计划”就可以了。

    • 哈罗德 说起来

      已婚?如果你们住得很远,您应该可以将其视为与食宿分开(他们现在可能称之为其他名称)。显然他们不经常见面。

      我一个人住,但因为有人住在我家,伴侣的养老金就强加给了我,否则我只能领取已婚国家养老金的一半。

      既然你们住得如此遥远,为什么现在不谈论分居呢?

  5. Leon1 说起来

    韩老师说得对,如果你结婚或者注册伴侣关系,你必须向SVB报告,你会收到一份表格,你必须填写有关情况,你也可能会受到SVB的拜访。
    当你登记时,你的国家养老金肯定会减少300欧元,但你的津贴会略有增加。
    SVB 的网站还包含您在 AOW 中收到的较少物品的列表。
    不会以此作为建议开始。
    莱昂。

  6. 飞雷诺德 说起来

    我是比利时人,五个月前在泰国结婚,在曼谷大使馆登记并在国家登记册上列出,你问福利,我的养老金从881欧元变成了1419欧元,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问候雷诺德

  7. ko 说起来

    您的配偶无权获得自己的 AOW(从未在荷兰生活或工作过的所有人),因此您始终获得单身 AOW。 即使你和 100 个人住在 1 所房子里,而且你已经和 40 个人结婚了! (只要不是在荷兰本土。与无权领取国家养老金的人结婚的人根本不需要缴纳附加费!该规则仅适用于双方都有权领取国家养老金的情况。什么时候会有人读到!

    • 说起来

      确实完全错误。 如果您与泰国人同居或结婚,您将不再领取单一国家养老金。 她自己是否有权享受福利并不重要。 您在这里提出的主张是危险的,因此有疑问的人应该访问 SVB 网站,对于是否有权享受荷兰福利的合作伙伴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 东铭 说起来

      伴侣补充金仅适用于 01 年 01 月 1950 日之前出生的人士。 如果是这种情况,合作伙伴津贴必须在 01 年 01 月 2015 日之前申请。

    • 雷内文 说起来

      如果是这样,请告诉我它在 SVB 网站上的位置。 泰国是与荷兰签订条约的国家,会检查您是否同居或已婚。 如果您同居或已婚,您将像已婚一样获得福利。

      • 法国妮可 说起来

        亲爱的雷内万。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起的新规则以同居为基础。 你是否结婚并不重要。 基础是同居。 但柯的观点是错误的。

    • 亨克 说起来

      嗨,柯,
      我对我的问题的所有不同答案感到有点困惑,但我希望你能给我正确的答案。 我的妻子没有资格领取国家养老金,而且永远也不会。 我必须在大湾区登记结婚吗? 如果我这样做,SVB 不会自动将我视为已婚。

    • 亨克 说起来

      然后他们在 SVB 就做错了。 我为从未在荷兰生活或工作过的泰国妻子收取附加费! 而且我读书能力很好!

  8. 约翰 说起来

    这与累积的 AOW 权利无关,事实是,如果你们开始同居,您将获得 300 欧元的 AOW 减少。即使与您住在一起的人没有收入。这个规则当然是相当反社会的:成本越高,收入越少。本规定自1年2015月XNUMX日起施行。

  9. 理查德杰 说起来

    如果您已婚,您只有资格获得“已婚 AOW”。

    然后,双方合伙人都将收到自己应得的份额(700 欧元/月)。未在荷兰居住过的泰国合伙人没有任何积累,也没有任何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NL 伴侣仅收到已婚人士每月 700 欧元的 AOW,而不是单身人士每月 1000 欧元的 AOW。

    在某些条件下,您可以获得合作伙伴津贴(700 欧元/月)。 例如,您必须出生于 1 年 1949 月 XNUMX 日之前。

    与泰国伴侣结婚通常意味着您每月会损失 300 欧元!

    • 亨克 说起来

      2014年,我在泰国与一位泰国人结婚。 我于 2014 年 300 月向 SVB 报告了此事。 我的单身人士福利被停止了,但我立即收到了超过已婚人士 AOW 一半的额外 1 多美元。 由于我出生于1年1950月XNUMX日之前,我将继续领取额外津贴。

  10. 汉斯·布尔斯马 说起来

    有趣的。 我在泰国正式结婚,并打算在海牙登记。 我现在 58 岁,想知道这在适当的时候与 AOW e/o 公司养老金相关是否在财务上合理(一旦我 60 岁)
    我想听听这个。 例如

  11. 所以我 说起来

    定期针对 AOW(以及与此主题相关的)提出许多问题。 当然,答案是相对应的。 然而,除了上述评论之外,正确和错误的答案也同样频繁地给出。 他们都错了。
    当亨克问他是否有权获得“AOW with Single Allowance”(他根本没有询问伴侣津贴)时,答案是:是的,他在不同居的几个月里享有该津贴! 这是因为只有一个标准适用,那就是:同居。

    对于 SVB(和荷兰政府)来说,了解某人是否独居或是否一起居住非常重要。这就是问题所在:某人的生活状况如何?不是生活状况。这与结婚无关,也与您花费部分福利寄往遥远的国家这一事实无关。重要的是:您是否与女人/男人/父母/孩子/祖父/祖母/阿姨/同事/男朋友/女朋友/等等/等等住在一起。
    (我在这里忽略多人家庭的问题,因为它不适用于亨克的情况!)

    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不是说亨克只在泰国合法结婚,不是说这段婚姻是在曼谷的荷兰大使馆登记的,不是说他的泰国妻子每年只来荷兰两周,也不是说亨克住在NL住在公寓里,并不是他每个月给泰国妻子寄钱,也不是他持旅游签证去TH。 这一切都无关紧要。 他自己应该知道一切。 SVB根本不感兴趣。 SVB 感兴趣的问题是:Henk 住在一起吗?

    SVB只问Henk:你们住在一起吗? 亨克的回答是:不,我不住在一起。
    SVB 然后问:Henk,你结婚了吗? 亨克:是的,我根据泰国法律与一位女士结婚,但她常年住在泰国,每年只来我在荷兰的家庭住址度假两周。
    SVB:你有时会和那个女人一起住在TH吗? 亨克:嗯,我们分开生活了大约半年(见问题中的第2点)。
    SVB:这是否意味着你和另一半在TH住在一起?
    亨克:如果我说实话,那么我必须对这个问题回答“是”?
    SVB:那么现在,我们将向您支付您在荷兰居住期间的单一国家养老金,以及您在泰国同居期间的已婚夫妇国家养老金。

    其余的:无关紧要! 就是这样!

    • 镍钴 说起来

      Soi 干得好,组合得很好,这就是亨克的样子,没有别的,住在一起,是或否,这就是它的全部内容。
      因此,亨克继续向 SVB 报告:
      去泰国,在那里住在一起,结果……在国家养老金的基础上结婚了。
      来到荷兰,独自住在那里,结果……单一的国家养老金。
      镍钴

    • 雷内清迈 说起来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解释。 我已经找这个很久了。
      无论如何,它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很多起点。
      谢谢你。
      (我现在可以假设这些说法是正确的。哈哈。)

  12. 黄褐色 说起来

    至于关于国家养老金的问题,我本人向SVB布雷达办公室提交了它,在那里我被告知这纯粹是“共同生活或共享一个家庭”。 无论您是否已婚,或者其中一方是否没有收入或养老金,都没有关系。
    因此,如果您共用一个家庭,您就无权获得“单身津贴”。 不要将其与合作伙伴津贴混淆,因为它具有不同的规则,正如读者之前所描述的那样。

    不过,国家养老金补助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您维持2个家庭(例如,一个在泰国,一个在荷兰),并且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分开居住,则可以申请单身养老金补贴。人补充。

  13. 所以我 说起来

    亨克还提出了另一件事:2009年,他因泰国法律在泰国与一名泰国女子结婚。 他已在曼谷的荷兰大使馆使这段婚姻合法化,但(仍然)没有在其居住城市的 BRP/前 GBA 处登记。 他自己应该知道这一点,但事实是:

    1- 例如,如果您在国外结婚并居住在阿尔克马尔,则法律规定您有义务在阿尔克马尔市的市政个人记录数据库 (BRP) 中登记您在荷兰的婚姻。 当您回到荷兰时,您可以执行此操作。 因此,即使您于 2000 年搬到泰国,2005 年在泰国结婚,并于 2015 年回到荷兰。
    2- 回国后 6 个月内,您应前往市政 BRP(以前的 GBA)柜台。

    3- 如果您不这样做,市政府可能会考虑对您处以“行政”罚款。

    4- 只要您居住在泰国(或国外),就没有义务进行注册。

    5-像亨克那样通过荷兰大使馆使外国婚姻合法化是另一回事。 基本上他是这样说的:听着,伙计们,我娶了一位名叫某某的泰国女人,住在泰国这里。 那么为什么不在他所在的城市向 BRP(前身为 GBA)进行登记呢?

    6- 如果您已使外国婚姻合法化,您可以(或不必)向海牙市政府登记婚姻。 请注意:这与预期的注册不同。
    您在您居住或将再次居住的市政府进行登记。

    为什么要登记结婚? 一方面,防止权宜婚姻,并在离婚时保证外国婚姻伴侣享有相同的权利,例如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在继承问题上,或保护任何(继)子女的权利。 也是为了防止行政欺诈,例如,如果配偶每年与配偶同居 6 个月,但仍希望获得每年 12 个月的 AOW 和单一津贴。

  14. 理查德杰 说起来

    我倾向于同意Soi的解释。

    Soi,您能否提供一个链接,可以在 SVB 网站上找到您的解释?

    谢谢!

    • 镍钴 说起来

      RichardJ,这里有来自 SVB 网站的文本。

      你们要结婚或同居

      已婚或与他人同住的人将获得与独居者不同的 AOW 金额。
      你独自生活吗? 然后您将获得未婚人士的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70%。 您要结婚或与别人同住吗? 然后您将收到已婚夫妇的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50%。 如果你们都已达到国家养老金年龄,那么你们将一起领取 100%。

      您已婚或注册伴侣
      我们对婚姻或注册伴侣关系没有区别。 在这两种情况下,您都有权为已婚夫妇领取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50%。 有一个例外:您是否已婚或注册伴侣,并且您是否与伴侣永久分居? 那么我们假设您在以下情况下独自生活:
      • 你们都过着自己的生活,就像没有结婚一样
      • 你们都经营自己的家庭并且
      • 这种情况是永久性的
      然后,您将收到未婚人员的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70%。

      我们住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就 SVB 而言,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则您住在一起:
      • 一半以上的时间与 18 岁或以上的人一起住在家里,并且
      • 分担家庭开支或互相照顾
      日常行为表明人们是否分担家庭费用和/或互相照顾。 这不仅仅是“一起付钱”,还包括使用彼此的财产(例如汽车)以及互相帮助做家务(购物、做饭、洗衣)。
      我们称与您同住的人为“伴侣”。 这可以是您的配偶、男朋友或女朋友,也可以是兄弟、姐妹或孙子。 如果您同居,您将获得已婚夫妇的 AOW 养老金。 这是最低净工资的 50%。
      AOW 和联合家庭 (pdf, 656 kB)

      双居规则——如果你们都拥有一个家怎么办?
      您有一半以上的时间与 18 岁或以上的人一起在家中度过。 你们都有一个家。 在这种情况下,您将被视为非同居。 这种情况称为两院规则。 许多条件适用于此:
      • 您未婚并且
      • 你们都有自己的出租或自住房屋; 或用于辅助生活或集体生活的出租房屋; 或基于使用权或实际居住权的房屋,以及
      • 你们都已按照自己的地址在市政府登记,并且
      • 您支付您自住房屋的全部费用和费用,并且
      • 您可以自由处置您自住的房屋。

      亨克已婚,因此两居室规则不适用。 为什么? 虐待? 欺诈罪? 明晰?
      镍钴

      • 理查德杰 说起来

        谢谢,尼科。

        根据您上面给出的文字,我认为Soi毕竟是错误的。

        索伊写道:
        “对于 SVB(和荷兰政府)来说,了解某人是独居还是共同居住非常重要。 这就是问题所在:某人的生活状况如何? 不是生活状况。 这与结婚无关,也与花费部分零用钱寄往遥远的国家无关。 它是关于:你是否与妻子/丈夫/父母/孩子/爷爷/祖母/阿姨/同事/男朋友/女朋友/等等/等等住在一起。
        (这里我不会考虑多人家庭的问题,因为它不适用于Henk的情况!)”。

        总之,不仅是你的生活状况,你的生活状况(结婚与否)确实很重要。 如果您满足这两个标准之一,您就属于已婚 AOW。

        Soi,你能对此发表评论吗?

        • 所以我 说起来

          如果主持人允许,我想根据要求,最后说以下几点:

          正如我之前所说,对于此类话题,错误答案与正确答案一样多。 甚至或多或少是错的还是对的。 不过,SVB在这方面肯定有正确的答案。 那就问问 SVB 吧,让 @Haki 昨天下午 14:23 去做吧。 通过 SVB Breda 阅读他注意到的内容。

          您还可以在 SVB 网站上看到,作为 AOW 福利,向独居者提供 70% 的最低工资,向同居者提供 50% 的最低工资。 所有其他百分比和计算都涉及例外情况,并且他们没有提及提问者亨克的例子。

          从网站上的文字也可以得出,生活状况领先。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居住状况也可能是一个决定因素(登记的伴侣关系等同于婚姻)。未婚作为居住状况也适用,例如围绕两居规则,例如大约
          http://www.svb.nl/int/nl/aow/wonen_met_iemand_anders/samen_wonen/u_heeft_een_relatie_maar_woont_niet_samen/

          但就提问者 Henk 而言,仅适用于他已婚,并且某人与 SVB 住在一起,如果他或她:
          1- 一半以上的时间与 18 岁或以上的人一起住在家里 2- 并分担家庭费用
          3-或者互相照顾。
          同居者领取的 AOW 养老金为净最低工资的 50%。

          没有询问居住情况,也没有任何相关通知。

          在 Henk 的情况下,上述 3 点从他与伴侣在 TH 度过的每个 3 个月期间的第一天开始适用。

    • 所以我 说起来

      http://www.svb.nl/int/nl/aow/wonen_met_iemand_anders/samen_wonen/u_heeft_een_relatie_maar_woont_niet_samen/

  15. 雷内清迈 说起来

    亲爱的亨克,
    不知道你在荷兰有没有领取公司养老金。
    如果您希望您的伴侣在您去世后获得福利,您还必须为此做出安排。 然后您必须申请伴侣的养老金。 结果,您自己领取的养老金福利将减少。
    每个养老基金的合伙人构成规则有所不同。
    我想我会让你知道的。 😉

  16. 杰拉杜斯·哈特曼 说起来

    有了 AOW,您有义务向 SVB 报告在国外缔结的婚姻的金额分配情况。 在伴侣仍在泰国等待来荷兰与配偶定居的许可期间,SVB 可以发放补助金,前提是每月向泰国伴侣转移一定的最低金额用于赡养费。 在国外单独结婚并向使馆申报的基础上,SVB不向泰国伴侣支付终身津贴。 如果单独居留,居住在荷兰的 AOW 人士有权在其单独居住在荷兰期间获得 AOW 补助,最高可达法定最低限额。 此外,AOW 养老金领取者每次出国旅行都必须向 SVB 说明旅行的持续时间和原因。 如果您指定与泰国的伴侣同居,则津贴将在此期间失效。 如果婚姻期间双方都居住在荷兰,并且 AOW 补充有伴侣津贴,并且双方都决定移民到泰国,则伴侣津贴将失效给泰国伴侣。 根据泰国法律,也适用于将居住在泰国且持有泰国护照的儿童的克格勃和儿童福利附加费。 居住在荷兰时适用的 AOW 补充在移民时到期。 如果您在这里纳税,LB 将从 AOW 中扣除。 任期届满后
    出境时的年度申报与 AOW 转移到的缔约国有 SVB 安排。 如果 AOW 是全额转让,则接收者作为居民必须为此缴纳地方税。

  17. 罗尼拉普劳 说起来

    作为一名比利时人,我对整个 AOW 案件一无所知。 我要走了,所以我不能说什么

    然而,我是唯一一个质疑这个问题的人吗?
    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两个人之间的商业协议,而不是婚姻。严格来说,婚姻当然也是一份商业协议,但是嘿……
    然而,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更集中在“我是否能从婚姻合同中获得最大的财务收益,或者是否有读者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告诉我如何从中多赚一些欧元……”

    当然可能是错的,但这就是我的想法......

  18. 威廉 说起来

    无论您是否已婚或同居,如果您向 SVB 声明这一点,从那一刻起,AOW 人将获得 50% AOW(+/- 1400 欧元),前提是他已累积 100% 并且出生1年1950月XNUMX日之前,如果伴侣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也会收到补助金,该补助金是根据伴侣的年龄计算的,补助金支付给Aow-er
    例子
    国家养老金领取者 50% +/- €700
    因此,40 岁的伴侣没有累积 40-17 = 23 x 2% = 46%
    因此,合作伙伴津贴变为 54% = +/- 54x €700 = €378
    因此总计 +/- 700 + 348 = 1148
    继续吧伙计们,做你的数学

  19. 说起来

    自 1984 年起与一名泰国女子同居,我于 2002 年结婚。婚姻在荷兰登记。 从一开始我就有已婚的 AOW(当我后来退休时)加上我年轻妻子的补助金,金额等于我从 AOW 上从 SVB 收到的补助,已婚或未婚并不重要。 我去AOW的时候,泰国和荷兰之间的条约还没有合理化,没关系,因为你只是失去了你单身AOW的补充,无论你去哪里生活,你都会得到结婚的AOW,无论有没有条约,已婚或未婚,加上一个可能。 年轻女性需支付附加费。 购买力津贴也是根据您在荷兰居住的年数计算的。 我的妻子从未去过荷兰,几乎不知道它在哪里。 她还作为居民纳税人从税务局获得了 BSN 或 Sofi 号码,我终止了这个号码,因为根据新规定,你不能再这样做了,我及时并且能够这样做。 如果您现在结婚,你们俩将自动被视为有荷兰纳税义务。 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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