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每个外籍人士都应该问自己的问题,无论是否与泰国合作伙伴。 死亡给家人、朋友和熟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困惑,他们常常被悬而未决的问题所困扰。

对于死者来说,除了美好的事情之外,什么也没有。尽管许多外国人应该更好地安排他们的事务。泰国合作伙伴常常两手空空。这是不信任的问题吗?你几乎会这么想。有时与这些男人一起生活多年的女人被允许清理死亡的碎片。谁支付火葬费用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费用、租金和未来的生活费用?

对于有荷兰合作伙伴的外籍人士来说,和解通常会顺利进行。双方都知道对方账户的 PIN 码,而荷兰遗嘱对此进行了规定。我知道一些荷兰人的故事,他们在死亡的边缘,坐在轮椅上推着自己走向自动取款机,但不希望他们的伴侣知道密码。死后,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账户里有一大笔钱,无人能动。这同样适用于养老金和 AOW,每月支付到荷兰银行账户。然后剩下的泰国菜和炸梨一起坐着。

老实说:大多数在泰国定居的荷兰男人正处于人生的秋天,而许多泰国人的生活仍然在前方。如果外国人认为他们是不朽的,那么也许一件事与另一件事有关。遗嘱是以后的事,但我经常听说遗产归荷兰的孩子们所有。这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但对泰国合作伙伴来说肯定不公平,因为他经常尽最大努力照顾荷兰人。然后得到恶臭作为回报。更糟糕的是,荷兰家族把他描绘成一个“拜金者”。

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男人大喊:我的不一样,把土地、房子、车子等托付给自己心爱的人。这是因为他相信,当他把烟斗交给马丁时,她不会被忽视。非常高贵,也很好解释,因为他往往比她大三十岁。然而,问题出现了,我亲眼目睹了这一点,当那个女人在外国人面前意外死亡时。然后她的家人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要求一切。结果他的车是从银行借来的,账户也被洗劫一空。她的孩子们,他多年来一直照顾并视如己出,结果却像鲨鱼一样袭击他的家和壁炉。

我的建议是与(可靠的)律师协商,安排与您的生活和福祉有关的无懈可击的财务问题。当谈到大笔金钱购买土地、房屋和汽车时,许多外籍人士盲目信任他们的伴侣,但当他们不得不花费数千泰铢寻求法律咨询时,大多数人都不会放弃。

尝试在死神敲门之前尽可能多地安排。为了你自己的利益,也为了那些留下来的人的利益。举个小例子:没有银行卡就开联名账户,存折自己保管。这对于多年来与你分享欢乐和悲伤的人来说是公平的。如果你死后你的泰国伴侣一无所有,我想知道你在泰国做什么......

31 条回复“我是否妥善安排了我的(财务)事务?”

  1. 杰拉德·普隆普 说起来

    当然,你必须确保你的伴侣得到照顾,但我还没有见过第一个能够完全掌握泰国伴侣财务状况的外国人。

    • 杰克小号 说起来

      嗯,我是第一个,我从来没有问过。幸运的是,她有理智,不告诉任何人她每个月得到或存下多少钱。由于我之前婚姻中的糟糕经历,我控制并管理着我们的财务。
      她的零用钱和我们家里的钱都存入我们曾经共用的一个账户,但现在完全在她的名下。
      不幸的是我还没有安排足够,但我会这样做。我结婚的原因之一是(我的钱来自德国)她可以在我死后得到一份寡妇抚恤金。但无论如何,我都会让她拥有所有密码,这些密码将在我死后交给她。
      从统计上来说,我还有大约三十年的时间……但你永远不知道。

  2. 埃里克·奎普斯 说起来

    我现在正在读的内容“......对于有荷兰合作伙伴的外籍人士来说,和解通常会顺利进行。双方都知道彼此账户的 PIN 码,而一切都由荷兰遗嘱涵盖……”那没问题;毕竟,外籍人士是借调的,而且只是暂时驻扎在这里。

    对于离开荷兰有时 TIG 几年并保持荷兰意志的移民来说,在他/她去世后会出现问题,最好提前解决。荷兰公证人可以(我不是说:遗嘱)拒绝继承声明,因为不确定在荷兰制定的遗嘱是否是最后的遗嘱。您可以在泰国再立一份遗嘱,再立一份遗嘱,再立一份遗嘱,而且这些遗嘱不会在泰国任何地方集中登记。这里没有中央登记。即使在 amphur 上注册也不是强制性的。

    我和一位朋友已经与律师和公证人、荷兰银行和欧盟其他地方的银行一起工作了近两年,为一位泰国寡妇(荷兰公民)安排执行他的荷兰遗嘱,因为“房屋”公证人拒绝继承声明,因为正如已经提到的,立遗嘱人已经离开荷兰多年,并且不能确定荷兰遗嘱是最后遗嘱。没有哪个公证人愿意收到突然出现在门口并随后起草遗嘱的受益人的索赔。

    因此,我永久居住在泰国,我有一份泰国遗嘱,并且已在 amphur 上登记。如果我要去其他地方,比如奥兰,我会在那里立下新的遗嘱。

    • 约翰 说起来

      看起来安排得很好,但正如所说:您显然可以在泰国的任何地方起草新的遗嘱。
      所以你的公证人仍然不确定你提到的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遗嘱!!

  3. 沃尔特 说起来

    我与一名泰国妇女合法结婚。我比我大 20 岁,正在做出安排,确保她不会无人照顾。本周我将结婚证翻译成荷兰语,然后在市政府登记,以便她有权领取我的部分养老金。在泰国买房后没有遗产。确保如果她早点去世,我将有终身使用土地和房子的权利。

    • l. 低尺寸 说起来

      亲爱的沃尔特,

      请仔细询问你的泰国老婆是否有资格领取部分养老金!

      • 说起来

        I. 尺寸小,她有。我什至收到了来自我的养老基金的一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如果适用的话,前配偶也可以获得她的份额。

  4. 罗伯 说起来

    在我看来,当你带着你的泰国伴侣来荷兰时,这也适用。我的女朋友希望很快就能收到她的MVV,她很惊讶我已经和她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我相信如果你选择每一个其他的,一切都应该安排妥当。

    • 罗布·V。 说起来

      这确实是明智之举。无论如何,基础是要深入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房产)。在认真而稳定的关系中,不用说,您可以访问彼此的数据,包括文件和银行账户。我必须承认,我和我的爱人从来没有把事情安排得比这更进一步。是的,我们在各个方面都有彼此的密码、PIN 码等,如果需要的话,这些总是有用的。当我们决定在她移民两年后结婚时,我们当然已经起草了婚前协议。并不是出于不信任,尽管如果一段关系以离婚告终,事情会变得很糟糕,而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第三方侵害。

      现在我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我妻子唯一的资产是一块土地和一个泰国银行账户(除了几泰铢,什么都空,只用于度假或偶尔交易)。这让事情变得简单了。没有任何声明或任何东西。有了海外房产等财产,这一方面对于为尚存配偶公平、良好地安排事情当然变得很重要。

      我们从未谈论过捐赠者登记。去年正好两天后,当我妻子去世时,我不知道她对此有何看法。我们应该这样做,我现在必须谨慎行事,告诉医院我不能放弃她的器官捐献,因为我不知道她的意愿。我希望我猜对了,但我永远不知道她是否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另一个人。这些都不是容易或有趣的事情,但死亡可能会意外地袭击我们所有人。

      因此,年长的伴侣不应该认为年轻的伴侣会活得太多。或者假设居住国不再改变,收入状况、财产或关系本身将保持原样。意识到这一点很困难但很重要。不言而喻,您偶尔会考虑您安排的所有内容是否仍然是最新的或是否需要调整。

      并且不要忘记,除其他外,还有基于出生年份的各种规则。老一辈人仍然有关于 ANW(寡妇养老金)的法律,当时人们认为(年长的)男人是唯一的收入来源,或者(年轻的)女人只带来小费。对于年轻一代来说,安排更加严格。假设双方都能处理他们想要的事情。当然,在国家领取养老金年龄之前或之后死亡也有影响。我收到了来自 UWV 和我已故妻子的养老基金的消息,表示我不会收到一分钱。我也没指望这一点。

      如果你认为“在我经历了洪水之后,当我完成洪水之后,这对我的伴侣会有好处”,那将是一个愚蠢的错误。

      • 罗布·V。 说起来

        更正:UWV 当然必须是 SVB。

  5. 法兰西姆斯特丹 说起来

    我认为,多个国家不同日期的遗嘱,无论这些国家的当局是否“可以找到”,都在提出问题。我已经思考了一段时间,为了使其尽可能简单明了,我正在考虑以下内容:
    - 在财产共有之外结婚,即“按婚前条件”。 (泰国也可以)
    -如有必要,在荷兰登记泰国婚姻。养老金。
    - 在荷兰起草一份新的遗嘱,您可以在其中记录您的泰国妻子或女朋友或其他任何人的遗产(例如泰国的所有资产加上这个那个那个)。
    优点:
    -对于荷兰的公证人来说,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既然立法者是你的妻子,那么后来在泰国就没有做出任何偏离的遗嘱。 (如有必要,您应向公证人发送年度确认函,确认该遗嘱仍然是您的最后遗嘱)。
    -您不必起草任何有关继承的泰国文件,也没有泰国律师参与——甚至没有可靠的律师。
    .
    也许我忽略了某些事情或错过了重点,这只是一个想法。

    • 法兰西姆斯特丹 说起来

      注意:请注意,您在荷兰的房屋公证人不一定是该领域的专家。就像询问您的全科医生一样,请毫不犹豫地寻求转诊。

    • 埃里克·奎普斯 说起来

      弗兰斯·阿姆斯特丹,你这样写:“……对于荷兰的公证人来说,现在合法化人是你的妻子,泰国后来没有立下任何偏离的遗嘱。 (如有必要,请每年向公证人发送一份确认函,以证明该遗嘱仍然是您的最后遗嘱)……”

      您是否咨询过您的公证人?他/她的回应是什么:我希望它变得合理,或者我希望它得到证实。他/她是在继承申报不正确的情况下面临索赔的人。

      我很好奇你的公证人是怎么回答的。在我描述的案例中,答案是“证据”,并且在死后近两年仍在研究中。你将没有收入;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已经安排得很好了。

      • 法兰西姆斯特丹 说起来

        “证明”某物不存在总是一项危险的任务。
        我想我在您的回复中读到,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公证人可以拒绝,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确定性。
        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或许可以使天平向另一边倾斜。
        即使情况并非如此,这也不会减少烦恼。
        奇怪的是,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后来遗嘱存在的证据。
        毕竟,如果以后向公证人提出索赔,人们仍然必须提供该证明。

  6. 威廉 说起来

    好吧,Gerard Plomp,你可以忘记这一点,泰国人还没有安排任何事情,就我而言,我已经通过 SVB 安排了,
    我有额外的保险,这样如果我过早退学,每月都会有钱进来。
    另外,我已经有很多年的人寿保险了,我的泰国妻子也有很多保险,(我心里已经为我们现在5岁的儿子安排了更多)。

  7. 彼得 说起来

    在泰国结婚,将我的妻子和泰国出生的儿子带到我在德国的家中,我们现在住在一起。
    在荷兰的公证处起草一份新的遗嘱(关于尚存的配偶),以便我以前的孩子可以要求继承任何遗产,但不能要求任何东西(直到我现任妻子去世为止)。
    由于我的妻子比我以前的孩子年轻,所以我的妻子很可能会比他们活得更久。

    我选择了荷兰遗嘱,因为它更安全,我也可以起草一份德国遗嘱,但在解决问题时经常会出现问题,泰国遗嘱很容易受到我以前的孩子的挑战。
    我将在适当的时候将我的房子(拥有的)转移到我们共同孩子的名下,并声明我们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我抚养了以前的孩子并支付了他们的教育费用,我的感觉告诉我我必须照顾我现在的妻子。

  8. 彼得 说起来

    我还安排我现在的妻子和孩子享受 AWW 的福利,为此我自愿支付保费。在 SVB,她也被称为我的妻子。

  9. 印刷品 说起来

    在荷兰立遗嘱并与泰国配偶一起居住在泰国会带来问题。泰国没有遗嘱中央登记册,许多荷兰公证人拒绝签发继承证书,因为荷兰公证人不确定泰国是否已立下一份后来无人知晓的遗嘱,或者泰国是否有“后代”。泰国。 。所以继承人都在跳来跳去。

    我经历过这一点。费了很大的劲,在荷兰律师的帮助下,荷兰公证人经过研究并为律师和公证人准备了合理的资金后,准备签发继承契约。

    这通常涉及荷兰银行账户,因为许多资产将不再位于荷兰,而泰国资产通常在妻子的名下。

    如果您在荷兰立下遗嘱,请在泰国立下一份遗嘱,并将泰国遗嘱发送给为您立下原遗嘱的荷兰公证人。他们将其放入遗嘱中央登记册中,然后您可以确定荷兰资产(通常是银行账户)将流向继承人(通常是泰国妻子),不会有太多问题。

    似乎一旦做出安排,荷兰继承法就会被忽视。这是你遇到的一堵墙。

  10. 印刷品 说起来

    只是一个补充。如果在荷兰或泰国仍有前一段婚姻的配偶和/或子女。他们也是继承人。你可以把一切都放在现任泰国妻子的名下,但荷兰和/或泰国方面也想要一些东西(有时)。然后荷兰和泰国的继承法有重叠。

    或者荷兰和/或泰国方面必须在您去世前合法放弃所有继承权。

  11. 乔普 说起来

    我一生都必须照顾自己,并且一生都非常努力,这导致了我的身体问题。
    我一生也一直对别人很好,总是在力所能及的时候提供帮助。
    已经在泰国生活了很多年,并充分享受生活
    财务上也表现良好
    所以我死后没有什么可以分割的,甚至没有遗嘱,所以没有孩子或可能的家庭来弥补一切。

  12. 汉斯范穆里克 说起来

    汉斯范穆里克说
    在去泰国之前,我获取了很多信息,无论是书本还是人。
    我和他住在一起,恋爱已经 15 年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年给她 4000 欧元,我告诉她如果我不在了的话就把这笔钱存起来。
    最后我的收入也是欧元
    即使我在荷兰呆几个月,她每个月也会从我那里收到足够的家庭生活费。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一半是她出的钱,另一半是我出的钱。
    房子的维护费用由我承担
    我们还有一张发票(不允许触摸),这是我死在这里时的丧葬费用。
    我多久听到一次,不仅在泰国,而且在其他地方:结婚、离婚、赡养费、财产分割、公证费用等。
    我结过一次婚,不想再结婚了,也没有合法的同居合同。
    只要我们在一起并且一切进展顺利,我想她以后就应该过上美好的生活。
    我们在一起已经15年了,她现在肯定已经存了60000万欧元了,但我不知道,这是我的计算。
    她用它做什么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我有一种良好的感觉。
    或者 Gerard Plomp 在 25 年 2016 月 10 日 33:XNUMX 所说的话
    但我还没有见过第一个对泰国合伙人的财务状况有全面了解的外国人
    我也不知道,我也不要求,我就给了她。
    汉斯范穆里克

  13. 镍钴 说起来

    看起来有点复杂,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如果您永久居住在泰国,您可以根据泰国法律制定泰国遗嘱,请参见下文。
    如果您之前与荷兰公证人订立了遗嘱,您可以告知他们该遗嘱的后续起草情况。因此,该公证人知道后来的泰国遗嘱,而荷兰遗嘱因此已过期。为了完整起见,请在您的泰国遗嘱中注明您之前的荷兰遗嘱已过期。
    因此,如果您愿意并在遗嘱中表达这一点,您的泰国伴侣将作为继承人负责您的遗产的结算,并被授权实际占有您的资产。如果您有不同的需求,请写下来。
    有一项条约《1989 年海牙继承条约》规定您可以选择法律,例如泰国法律。例如,如果您在选择法律时在泰国拥有惯常居所,则这是可能的。
    通过这种方式,如果需要,可以轻松安排您的泰国妻子或伴侣,如果额外需要,也可以轻松安排其他可能的继承人。
    镍钴

    • 埃里克· 说起来

      据我了解,《海牙继承条约》仅得到荷兰批准,尚未生效。

      • 说起来

        这些是荷兰制定的规则(由国家政府发布):

        欧洲继承法规的规则

        如果在 17 年 2015 月 XNUMX 日或之后死亡,则《欧洲继承法条例》决定跨境继承适用哪种继承法。您是居住在国外的荷兰公民吗?那么适用您最后经常居住地国家的法律。死亡时,是否有比最后惯常居住地与另一个国家有更密切的联系?然后适用该其他国家的法律。
        您还可以在选择法律或死亡时选择您所属国家的法律。

        因此,如果您居住在泰国,则适用泰国继承法,除非您拥有荷兰国籍,则选择荷兰继承法。然后由荷兰公证人记录下来。

        《海牙继承条约》只适用于17年2015月XNUMX日之前的死亡,所以如果有人读到了这篇文章,它就不再适用于读者。

      • 镍钴 说起来

        该条约也已获得阿根廷的批准。如果您在选择法律时惯常居住在泰国,则该法律尚未得到其他国家批准的事实并不影响您作为荷兰公民的选择。
        因此,如果您愿意,您可以选择泰国法律,那里的选择比荷兰法律多很多倍。
        为了您在泰国的伴侣的利益,汉斯·博斯的想法提供了比在荷兰更多的选择,您也可以根据需要留下其他继承人。
        镍钴

  14. 坎彭肉店 说起来

    对于泰国人来说,她得到的往往是令人失望的。尤其是在她达到领取国家养老金年龄之后。然后,AOW 差距就会报复。毕竟:当达到国家养老金年龄时,遗属的福利将大幅减少。他们自己积累了非常有限的养老金。至少就我而言是这样的。这可以使用软件轻松计算。所以在她领取国家养老金的年龄之后就不再发胖了。而且 AOW 差距无法再弥补。这曾经是可能的。
    通常女士们已经自己处理了一些事情。
    他们推动在泰国购买房产并非没有道理。
    我也见过相反的情况。来自两代人建立的清算家族企业的资金流向泰国。那里有大房子,有很多土地。
    荷兰亲戚的评论:我们为之奋斗了一辈子,但是一家人几十年来赚的钱都被继承人消失到了泰国…………再也没有回到我们身边。一旦到了泰国,就永远在泰国。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可能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泰国姻亲最终把它拿走了。

    • 说起来

      对于那些尚未建立足够的 AOW 且在达到 AOW 年龄时收入较低的人,可以选择从市政府获得额外援助。因此,如果累积的 AOW 年数不足,您可以在荷兰获得补贴。

      领取 AOW 的人必须继续居住在荷兰才能获得此补助。这确实取决于任何其他工作收入(达到国家养老金年龄后工作)或补充养老金。

  15. 安德烈 说起来

    请问一下可能知道的人,我们同居20年了,没有结婚,也有联名账户,现在银行说如果我女朋友死了,一半归她儿子。我在荷兰没有资产,只有一份 21 年前制定的遗嘱,其中我的女朋友是 70% 的继承人,我现在想改变这一点,并按照 NicoB 的报告,在泰国制定了一份新遗嘱,记录下来。将其发送给我的荷兰公证人,让该荷兰公证人取消。

    • 埃里克· 说起来

      安德烈,你们住在一起,你们没有结婚,她没有泰国遗嘱。所以你继承的不是她的孩子,而是她的孩子。那她应该立遗嘱。

      当您立遗嘱时,第一行始终注明“我撤销所有先前制定的遗嘱和遗嘱”。那么您就不必向荷兰公证人发送任何内容,不是吗?好的,你可以发送,但他不需要做任何事情。没有你在,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您想正式撤销荷兰遗嘱,您必须前往荷兰,然后撤销将被记录在中央遗嘱登记册中。然后,每个荷兰公证人在您去世后寻找荷兰遗嘱时都会发现这一点。

      • 说起来

        “现在一家银行说,如果我女朋友死了,一半会归她儿子”

        原因是,这与任何泰国遗产都是分开的,因为它是一个联合账户,所以如果安德烈的女朋友去世,一半留给安德烈。
        女朋友的 50% 适用于任何遗产。

        在泰国,您可以剥夺自己孩子的继承权或否认继承权中的某些内容,因此您可以在女朋友的泰国遗嘱中包含她在银行余额中的份额(50%)在女朋友去世后归安德烈所有。她去世后,他将拥有全部银行余额。

  16. 纪念 说起来

    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没有或认识不够。还是他们一生都不想参与其中?洪水过后? Mai pen rai,法兰版本 回复

    有些人试图成为天意的人。但经验表明,复杂性和时间使得很难做出量身定制的安排,并且在房子出售给您时仍然保留。

    例如,几年前我以为我已经通过公证人制定了合适的安排。不幸的是,现在新的事实已经取代了这一安排。我没有影响的事实。由于残疾而导致收入减少,与我的前妻再次发生关于金钱的法律纠纷,前一段婚姻中孩子的行为,我母亲的去世,我父亲的痴呆症,法律的变化等等。

    在经济现实中,你显然可以做你想做的事。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这里经常建议这样做。在泰国,以她的名字命名的一切,在欧盟,以你的名字命名的一切都被广泛应用。不幸的是,这样的安排高度依赖于人际关系,尤其是与你的泰国伴侣的关系。爱情永远是永恒的……在电影中,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并不总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重要的是要考虑您的原籍国和泰国的法律/监管框架。当然是财产法、家庭法、继承法、商法、税法、养老金法规……以及根据您的个人情况,还有许多其他法律学科。

    即使你想要一个良好的法律安排,也绝非那么简单。向公证人和/或专业泰国律师寻求专业帮助并不总是能带来缓解,因为您个人情况的“前提”有时非常复杂,以至于在法律上翻译得很差,有时甚至部分被遗忘。继承者们稍后会遇到的事情。死者从来不想要的东西。由于统治者很少,在坟墓之外进行统治是一项极其困难的纪律 🙂

    继这篇关于TB的文章之后,我将再次仔细思考如何通过公证书来更新先前约定的安排。一个美好的抱负,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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