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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二战后税收立法的最大失误,涉及 2015 年引入的合格和不合格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如果您符合条件,您有权获得个人义务的税收抵免和扣除。 如果您不符合资格,则您无权获得。 就这么简单。

我经常收到居住在泰国的荷兰人关于缺乏税收抵免权的问题。 人们通常会感到受到歧视。

尽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之间的这种待遇差异可能会让人感到歧视,但根据欧洲法院的既定判例法,这是允许的,因为这种待遇差异是基于属地原则(除其他事项外,参见舒马克判断)。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

在我详细讨论税收抵免问题之前,我注意到这些抵免包括两部分,即税收部分和保费部分。 因为你在泰国生活时不欠国民保险费,所以我下面的考虑只是关于税收部分,大约是适用于税收抵免总额的50%。 这样问题就少了很多。 但在我看来,即使是“偷一点”(拿走税收抵免的税收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的。

计划推出前合资格非居民纳税人情况

自 2015 纳税年度起生效的合格非居民纳税人条例取代了此前适用于世界任何地方的非居民纳税人的选项,被视为有权享受税收抵免和税收的居民纳税人扣除。

该规定最初并不适用于欧盟,但在过渡到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或不符合条件的制度之前,已与欧盟法律接轨。

你会说外国纳税人没有错。 政府有一个健全的工具可以将居住在国外的荷兰国民包括在所得税中。 但是吕特二世政府仍然认为有必要为此创建一套广泛而复杂的新工具,将其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的外国纳税人。

如果它也很困难(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的非居民纳税人),为什么要保持简单(选择权)?

您什么时候成为合格的非居民纳税人?

要获得资格,包括为所得税目的获得税收抵免和扣除的权利,您必须满足三个要求,即:

  1. 您必须居住在欧盟、冰岛、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或 BES 岛屿之一;
  2. 原则上,您全球收入的 90% 必须在荷兰纳税;
  3. 您必须能够提交来自您居住国的损益表。

最初的目的是将所有外国纳税人排除在税收抵免和扣除之外,但这不能指望欧盟委员会的批准,因为它与欧盟内部人员、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相冲突。 这就是 a. 下给出的例外情况的原因。 但是,为了符合条件,荷兰政府已将您全球收入的 90% 的极高百分比输入。

PVV 的 Geert Wilders 在 Rutte I 内阁(14 年 2010 月 5 日至 201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上最初引入了合格和不合格纳税人的划分,他容忍了这种容忍,当这种容忍很快结束时,它是由吕特二世接管。

“有时威尔德斯有一个好主意,”吕特首相一定是这么想的,但这是否真的是个好主意值得怀疑,正如下文将阐明的那样。

根据国际税法,合格和不合格的外国纳税人

在国际税法中,普遍的观点是居住国有义务向其居民提供税收便利,只要居住国有权对外国人的收入征税。 来源国随后在授予税收优惠时退出(可能按比例)。 毕竟,来源国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征税,因此根本没有理由完全应用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或给予充分的税收便利。

以这种方式推理,可以从各个方面为合格和不合格外国纳税人的划分辩护。 但是,此划分不应与您碰巧居住的国家/地区相关联,而应与以下事实相关联:哪个国家/地区有权对您的收入征税,以及哪个国家/地区必须因此提供税收优惠。

如果您收到只有泰国有权征税的收入,那么在荷兰就没有必要享受税收抵免的权利。 毕竟,没有什么可以缩短的。 但是,如果您享受只有荷兰有权征收的收入,您就无法利用泰国的税收便利,在我看来,荷兰应该通过授予税收抵免和扣除的权利来取而代之。

如果您享有多种收入来源,荷兰和泰国都有权对部分收入征税,您应该有权按比例享受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 所有这一切都与你居住的国家无关,但纯粹与允许对你的收入征税的国家有关。

与泰国商定的新条约下的情况

我假设现在已经知道,避免双重征税的新条约很可能将于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生效。 在这项新条约中,荷兰规定对所有荷兰收入来源征收来源国税。 职业养老金和年金也是如此,泰国可能仍对其征税。

在这种情况下,对您的荷兰收入征收的泰国个人所得税将失效,您将无法再利用泰国税收优惠。

那么在我看来你应该又是对的

关于荷兰的税收便利,但事实并非如此。 你完全是两手空空:没有来自泰国的税收便利,也没有来自荷兰的税收便利!

我将在下面的计算示例中向您展示在新条约下这可能花费多少。 

一个计算例子

下面我给出两个单身AOW收件人的计算例子,分别居住在荷兰和泰国。 两人的年收入均为 27.500 欧元,所得税率为 9,42%(2022 年标准)。 由于业主自住房屋,两者都与配偶赡养费和抵押贷款利息有关。

定义 荷兰 泰国
AOW福利 12.500 欧元 12.500 欧元
公司年金 15.000 欧元 15.000 欧元
下:伴侣赡养费 € – 5.000 €0
减:按揭利息 € – 5.000 €0
应纳税所得额 17.500 欧元 27.500 欧元
应缴纳所得税 9,42%  

1.648 欧元

 

2.590 欧元

减:税收抵免的税收部分  

€ – 1.560

 

€0

余额所得税 88 欧元 2.590 欧元

看看你“可能”支付更多所得税的极端差异,因为你不住在荷兰,而是住在泰国。 逻辑上(或不)!

完全可以理解的是,荷兰将撤销根据新条约对所有养老金和年金征税的权利。 毕竟,这笔收入在荷兰的应计阶段是税收便利的,预计它会在分配阶段征税。 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您现在居住在国外,您就不再有权享受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 在我看来,该权利不应与您恰好居住的国家相关联,而应与有权对收入征税的国家相关联。

行动时间

现在是海外荷兰人协会对政治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他们不必求助于 Mark Rutte 或 Geert Wilders,而是求助于独立议员 Pieter Omtzigt。

Pieter Omtzigt 经常在涉及滥用行为时开战,这里显然就是这种情况。

见奥: https://www.facebook.com/pieteromtzigtcda/?locale=nl_NL

另一种选择是写信给海外荷兰人宣传协会 (VBNGB)。 看这个网站: https://vbngb.eu/.

Grenzeloos Onder Een Dak 基金会 (Stichting GOED) 也关心居住在国外的荷兰人的利益。

看这个网站: https://www.stichtinggoed.nl/

有时我也会遇到联系国家监察员的建议,但在我看来这在现阶段并不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在荷兰,国家监察员是一个独立的监察员,负责处理公民对政府不当行为的投诉。

但是,只要本局依法执行,税务海关总署就不会存在不当行为。 现在轮到政客们结束合格和不合格外国纳税人的不良做法了。

一个解决方向

在我看来,这里有两种可能:

  1. 重新引入被视为居民纳税人的选择,省略了欧洲法院的反对意见,其中包括 Gielen 判决,即由于早在引入合格纳税人法规的方式已制定,或
  2. 根据荷兰和居住国的税收权利分配比例给予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

我更喜欢选项b。 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规定对适当的征税最公正

Lammert de Haan,税务专家(专攻国际税法和社会保险)。

23对“战后税收立法的最大错误”的回应

  1. 埃米尔 说起来

    亲爱的Lammert de Haan,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您的解释和计算示例,我想知道在新条约中不再给予税收抵免在技术上是如何可能的,
    对于泰国的国家养老金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数额,你每年都能拿回来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埃米尔,

      除非你也有国外收入,你确实符合新条约下的“90% 要求”,但你居住在欧盟、冰岛、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或 BES 群岛的国家圈之外,所以你不符合资格作为外国人纳税人,因此您无权享受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

      根据新条约,只有荷兰对您从荷兰获得的收入征税。 这意味着您拥有泰国税收优惠,例如:
      a. 免除您带入泰国的收入的 50%,最高不超过 100.000 泰铢;
      b. 在 190.000 岁或以上时减少 65 泰铢;
      C。 个人扣除 60.000 泰铢和
      C。 第 0 泰铢的 150.000%
      无法获利。

      税收抵免和个人义务扣除等荷兰税收便利应取代这一点,但不幸的是,根据现行税收立法,情况并非如此。

  2. 武特 说起来

    非常尊重您的提交。 当您作为荷兰养老金领取者将泰国作为您的居住国时,您以后要缴纳的巨额税款的明显例子不言而喻。 你的解决方向也很明确。 尽管我全心全意地支持你的建议,要求居住在国外的荷兰国民代表就此事采取行动,但我怀疑这是否会成功。 我之所以悲观,是因为在荷兰,无论是政治家还是公民,很少有人了解这个问题的紧迫性和不合理性。 在我看来,政客们不会对坚持修复税法感到兴奋。 一方面是因为许多其他案件要求优先处理,另一方面是因为就他们而言,考虑到相对较小的受害者群体,这可能不够有趣。 荷兰公民将是有关移民立法的最坏情况。 永久居住在泰国的同胞无论如何都被视为特权,有时甚至被贴上奸商的标签,他们在国外“滥用”国家养老金和养老金,而不是在荷兰消费。 此外,我注意到居住在欧洲以外的荷兰人,包括泰国,多年来一直无法从荷兰健康保险中获得任何权利。 在我看来也是极不公平的,就医疗费用而言,我住在西班牙还是泰国有什么区别? De Haan 先生,我希望我的悲观情绪不会成真。 敬意之余,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

  3. 路德杰 说起来

    亲爱的 Lammert,感谢您对 Rutte Netherlands 认为应该如何在财政上对待养老金领取者的解释,因为我们更愿意在许多方面在温暖的气候中度过晚年。 我也认为,一般税收抵免和老年人税收抵免应该简单地适用于领取国家养老金和养老金的养老金领取者。 经过多年的工作和贡献,我们为什么不享受税收减免呢? 不仅仅是财政上的。 同时,不应拒绝居住在泰国或其他地方的退休人员获得医疗保险。 只需继续投保,每月支付保费,并每年通过纳税申报表支付 ZVW 供款。 但除此之外。
    因为我认为我也欠泰国税,因为我作为居民使用他们的服务(但有时并不完美),我认为选项 B 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我对你提到的国外养老金领取者倡导基金会非常熟悉,最近我有幸提请注意一个新基金会: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pensioen/steun-de-stichting-pensioen-voldoen-uw-claim-om-pensioenindexatie-recht-te-doen-lezersinzending/ 帖子引起了很多反响。

    不过,我对你的计算有几个问题:在你的例子中,你假设荷兰的 AOW 养老金领取者只缴纳 9,42% 的税。 但这不是19,17%吗? 在荷兰,每个 AOW 养老金领取者支付的这个百分比高达 36.410 欧元,对吗? 这意味着评估为 3355 欧元(而不是 1648 欧元)。 减去税收抵免,要支付的评估金额为 1795 欧元,而不是 88 欧元。
    另外 5,5% 从 ZVW 贡献中扣除 = 963 欧元。 住在泰国的人不必支付这笔费用。
    荷兰的总税收评估为 2757 欧元。
    在目前的情况下,居住在泰国的国家养老金领取者稍微便宜一些。 我的推理正确吗?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路德,

      你的计算不正确。 你提到的 19,17% 的百分比包括 9,42% 的工资税/所得税和 9,75% 的国家保险缴款(9,65% 的长期护理法保费和 0,10% 的一般遗属法保费)。 但是,在泰国居住时,您没有购买 Wlz 和 Anw 的保险。 因此,在比较泰国和荷兰时,您应该忽略适用的百分比。 否则,您将把苹果与梨进行比较。

      • 路德杰 说起来

        亲爱的拉默特,谢谢你的回答。 但是荷兰立法者的推理难道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或不允许)使用它们而不是税收抵免,我们不再支付国家保险和健康保险费,所以我们仍然在净基础上表现良好? 这不是有法律争议的吗? 因为如果养老金领取者居住在您解释中第 1 项中提到的国家/地区,则只授予他们税收抵免的权利,这只能是任意的或任意的,不是吗? 立法机关遵循了什么推理? 你知道吗?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鲁德,

          在泰国生活时,确实不会从您的荷兰收入中扣除国民保险金,这意味着您“会过得很好”。 然而,这是一个明显的优势,因为您不再为国家保险计划投保。 移民经常通过 SVB 购买自愿 AOW 保险以避免或限制 AOW 短缺并非毫无意义。

          而且因为您不支付任何国家保险费,您也无权享受税收抵免的保费部分。

          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

          根据与泰国缔结的新税收协定,荷兰是唯一可以对您在荷兰的收入征税的国家。 泰国完全靠边站。 在那种情况下,我认为,您应该有权享受​​税收抵免的税收部分。

          居住在上述国家圈内的荷兰人有权享受税收抵免的税收部分,前提是他们的全球收入在荷兰征税 90% 或以上,这与欧盟法律有关,但不适用给你,如果你住在泰国。 你确实可以称之为歧视,但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包括 Schumacker 的判决),这是允许的,因为它是基于属地原则(生活在上述国家圈内与生活在泰国)。

          因此,政府的推理很容易猜到。 她宁愿排除居住在国外的每个荷兰人的税收抵免权。 然而,这将违反欧盟法律。 这就是为什么欧盟、东欧、瑞士和 BES 群岛的居民被排除在外,但须遵守进一步的条件。

          我仍然认为,在国外居住时,税收便利的权利,例如税收抵免和扣除,应该与有权对您的收入征税的国家按比例挂钩,而不是与您发生的国家挂钩活着。活着!

  4. 汉克霍兰德 说起来

    一开始,在 2015 年,我已经写/邮寄了政党和 Stichting Goed。 政党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回答。 St. Goed 认为对此采取行动不是她的工作,当然不是因为我还没有捐款。 在开始 8 年后,我对现在的行动不抱任何期望。 也许是在吕特终于消失的时候。 但这还需要 10 年左右的时间。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亨克,

      你在 2015 年有点太早了。 我注意到 VNGB 和 Stichting GOED 现在意识到了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非居民纳税人的问题。 这尤其适用于拥有大部分专业知识的 VNGB。

      在我的文章中,我非常刻意地没有建议联系政党。 我认为这没有任何意义。 我非常有意识地提到了 Pieter Omtzigt 的名字,他是前 CDA 政治家,现在是独立议员。
      Omtzigt 是一位非常有进取心和挑剔的国会议员,他经常谴责滥用职权。

      当他的名字在内阁组建期间也出现在画面中时,消息出现并非毫无意义:“Omtzigt 在别处发挥作用?” 作为一个有明确原则的人,他被认为太难了。
      随后,他继续担任独立议员。

      在此之前,他以一己之力让CDA在议会中获得三个席位,并为他投了优先票,以确保CDA在选举后不会被最小化。

  5. 一月三十一日 说起来

    这是对已引入的不平等现象的明确解释。
    但如果你工作并纳税超过50年,外国税务局认为我填写的内容有误。 一直没问题,直到去年我突然收到一封信,说他们无法正确评估我的纳税申报表,并立即给出了最多可以使用3年的期限。

    这看起来很奇怪

    • 克里斯 说起来

      世界上有很多不平等现象。
      有时这对外籍人士不利,有时有利。
      有时它对一个外籍人士有利而不对另一个有利。 (已婚与否,同居与否,伴侣与否)
      这与政府(应我们所有人的要求)制定了如此多的规则和例外情况有很大关系,以至于我们再也见不到树木了。 生活并不像(在这种情况下是荷兰)政府的规则那么复杂。
      我必须说,我 - 住在泰国 - 很高兴我不必满足与想住在荷兰(和他们的伴侣)的泰国公民相同的条件。 我认为这里的许多外籍人士不会通过泰国融入考试,并且会掌握泰语,但会受到返回荷兰的惩罚。
      上周我在乌隆他尼遇到了一个泰国人,当他听说我来自荷兰时,他开始跟我说荷兰语。 他在 Maasticht 做了 20 年的厨师,为了留下来不得不学习荷兰语。

      • 所以我 说起来

        根据你自己的说法,你离开荷兰多年,你在泰国当过老师,你至少有AOW和ditto NL养老金,你有微不足道的泰国养老金,但你享受来自你的泰国妻子资源。 美好的! 但是为什么你还参与这样的讨论,而你(不再)接触它了?

        • 克里斯 说起来

          打扰一下? 你认为我不再在荷兰纳税吗?

    • 粗鲁 说起来

      你可以打电话给外服问问是哪里出了问题,说不定很快就能修好。

      尽管我过去读过有关外事服务的负面报道,但我与员工的相处一直都很好。
      但当然要友善和礼貌。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简,不幸的是你没有在那封信中说出服务要求你什么。 他们有没有解释你的声明有什么问题? 这是你可以要求的最低限度。

  6.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亲爱的拉默特,我们自 2015 年以来就制定了这项立法,那一年联盟党在参议院中不是以微弱优势获得多数席位吗?

    我在上面读到“Rutte”受到指责,但幸运的是,NL 的立法仍然取决于两院的多数票! 我们刚刚从新的养老金立法中看到,如果对参议院提出大量负面建议,反对党也希望与联盟一起投票。 正如BBB参议院派系领袖在电视上所说,“我们以法案为准”。 我想知道,在新的参议院组成中,类似的“合格纳税人”提案是否会占多数。

    我不希望这项立法会被更公平的制度所取代。 我曾经在《健康保险法》(2006 年)生效时问过这个问题,我收到了一个政党的回答:“你的钱在阳光下……”。 好吧,如果认为西班牙的太阳是允许的(欧盟规定)而泰国的太阳是不允许的,那么您将永远无法到达那里……

    •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嗨埃里克,

      我们现在受困于如此庞大的税收立法当然要感谢威尔德斯和最终的吕特。然而,这是吕特二世内阁向众议院提出的一项法案的结果。 在这一点上,众议院不会提出任何倡议法案。

      值得注意的是,两院几乎没有讨论就通过了这项法律修正案。

      直到与德国缔结新的税收协定,才开始讨论外国税收责任是否符合条件,并向众议院提交了一个示例计算,不幸的是,这也是错误的。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亲爱的 Lammert,正是你所写的! 我认为吕特内阁更愿意废除所有移民设施。 首先是医疗保险,其次是税收抵免。

        此博客中的一篇文章解释了“右翼”的计划,包括关闭大使馆,这将增加移民的旅行时间。 2006 年(新的医疗保险)之后,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泰国的荷兰人如此集体地投票支持 PVV、Forum 和 VVD 的权利。

        如果继续向右转移,我们还能得到什么? 更多申根签证拒签? BEU 条约结束后,所有 AOW 将获得 50% 的收益? 还是会考虑到国家因素,结果安全带来的所有好处都会下降? 法律选项就在那里,你不会被欧盟法官打扰,因为他们的管辖权在欧盟边界结束。

        我担心,如果国家预算变得不够充裕,人们开始寻找机会,我们“自己的”移民将成为受害者。 有鉴于此,我对左翼在上次选举中的崛起感到高兴,尽管你永远不知道红色在处理金钱问题上是否会放手。 好老维姆坎已经知道后者……

  7. ELI 说起来

    Rutte 2 是我们来自 PVDA 的朋友的橱柜,不是吗?
    这可能是第一个房间没有问题的原因。
    为了美观和清晰起见,您还必须考虑的是不必支付(合乎逻辑,因为人们住在泰国)、租金、护理和可能的其他福利。
    我的收入(2022 年)略低于 20.000 欧元,我可能从明年开始缴纳 1929 欧元的税款。
    当我还住在荷兰时,我收到了大约 5000 欧元的房租和医疗津贴(2016 年数据)。
    他们不再需要付钱给他们。 我不再享受这些福利没关系,因为我在这里支付的租金要低得多,而且我没有医疗保险,但政府花在我身上的钱更少了。
    我认为这些数额也应该包括在内。
    本身我纳税没有问题,但这很歪。
    然后我什至没有谈论“Zuidas”

  8. 杰拉德·隆克 说起来

    你好拉默特,

    感谢您的解释。 本周我在众议院读到文件,荷兰和泰国之间的新税收协定现已由荷兰政府签署。 入口现在只取决于泰国的签署,这可能会在 2023 年底或 2024 年发生。我现在正在阅读最近与智利签订的基于相同原则的税收协定。 在准备与泰国签订新条约时,这可能是一篇值得研究的有趣文章。 第 28 条涉及是否“合格”。 乍一看,荷兰似乎正在授予自己更多的权利,可以对包括养老金在内的所有收入自行征税。

  9. 拉默德哈恩 说起来

    你好杰拉德,

    我完全假设新条约将于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生效。 毕竟,该条约是应泰国的要求缔结的,满足了泰国的所有愿望。

    你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在 BUZA 关于这项新条约的新闻稿中,已经宣布对荷兰所有收入来源征收总来源国税。 这完全符合 2020 年财政条约政策备忘录。
    这意味着泰国不再有权对来自荷兰的收入征税,因此您无法再利用泰国的税收便利。 由于荷兰是唯一的征税国家,我认为您应该有权享受​​荷兰的税收优惠,例如因个人义务而产生的税收抵免和扣除。 但是,这些权利与允许对您的收入征税的国家无关,而是与您恰好居住的国家(欧盟+)相关。 这就是鞋子捏的地方!

  10. 彼得维茨 说起来

    亲爱的兰伯特,

    感谢这篇文章。
    2015 年的改变让我损失了数千欧元。 1 年 2014 月 1 日,我从荷兰驻曼谷大使馆的职位提前退休。 从28月28日到XNUMX月XNUMX日,我没有任何收入和养老金。 使馆养老金从XNUMX月XNUMX日才开始。
    没有变化,作为居民纳税人,我有权从 2013-2015 年的收入中获得资源(1 年全薪、1 年 5/12 薪水和 1 年零)。 不幸的是,自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起,我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因此无法再进行平均计算。

  11. 汉斯博世 说起来

    10 月底,即 1 年后,我在荷兰的工资税免税期将到期。 今天,税务机关的来信指出,豁免已延长至 202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据该办公室称,届时与泰国签订的防止双重征税的新条约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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