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驻曼谷大使馆在 31 年 2023 月 2024 日的通讯中通知居住在这里的比利时人,他们知道泰国政府宣布希望从 XNUMX 年起对所有来自海外的收入征税。据称,目前正在与多位专家讨论新措施的影响。我们将随时了解这些讨论的结果。

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消息,我于今年 21 日向比利时大使馆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询问是否在此期间收到了更多信息。
昨天我收到领事玛丽-夏洛特·安内斯的以下答复:

“感谢您的邮件。大使馆无权提供税务建议。如果您对泰国税法有任何疑问,我们建议您联系税务局/律师。

DI 号161/2566号法令对泰国税法第41条第2款作出了新的解释:泰国居民上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税法第40条规定的应税收入并带入泰国的,应缴纳所得税上述应税收入被带到泰国的纳税年度。该规则应适用于自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起带入泰国的应税收入。
在 31 年 12 月 23 日之前,如果您在收到收入的当年没有将外国(比利时)收入带入泰国,则无需申报该收入。

比利时与泰国签署了一项打击双重征税条约:国际协议| 比利时FPS 金融 (belgium.be) https://financien.belgium.be/nl/particulieren/internationaal/internationale-akkoorden#q1

一旦泰国当局向我们提供更多详细信息,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通过时事通讯发送更多信息。

真挚地,”

很高兴知道比利时大使馆重视这个问题。然而,我担心进一步的澄清不会立即得到。
如果比利时读者已经从其他来源获得了有关此问题的其他信息,那么让博客读者知道会很有用。

由 JosNT 提交

13 条回复“居住在泰国的比利时人 – 泰国的外国收入税(读者提交)”

  1.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好吧,我可能不是比利时人,但今天我在 Lexology(第 162/2566 号)中找到了一篇文章,其中也讨论了这一点。

    它还涉及上市基金交易/投资的应税性,我之前在本博客中回答问题时讨论过这一点,然后对其应税性进行了保留。我会尝试联系当时的提问者:Jac。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belasting-thailand/thailand-belasting-vraag-nieuwe-belastingmaatregelen-voor-thai-residenten-vanaf-1-januari-2024/

    今天 162/2566 中的英文文本如下:

    此外,对于根据避免双重征税条约(“DTA”)在泰国免税的收入 - 或者如果 DTA 指定其他缔约国(外国)被指定为收税人,而泰国无权征收根据 DTA 征税——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将此类收入带入泰国,税务局尚未发布明确的标准或指南来确定此类收入是否需要根据《税收协定》第 41 条第 XNUMX 款纳税。收入代码。

    如果免税不适用,税务局将需要确定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或方法,以及如果此类收入在与收到收入年份不同的纳税年度进入泰国,如何使用外国税收抵免。

    所以有关部门还在努力。好吧,现在是为我们自己的人民和长期住宿的客人提供法律确定性的时候了。

    • 乔斯NT 说起来

      埃里克(Eric),感谢您提供信息并跟进此主题。

      乔斯NT

  2. 江淮 说起来

    嗨埃里克
    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刚刚读了这条消息
    正如你所说,一切都还不清楚。
    非常感谢您所做的研究。
    真挚地。江淮汽车

  3. DREE 说起来

    该法律更适用于在国外工作并将收入汇往泰国的泰国公民或在泰国有收入的外籍人士,我已经退休并在比利时支付我的收入,我在泰国的银行账户已针对收到的存款利息预扣了所得税正确。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德雷,你有资源吗?我在立法中没有看到你的观点。

      • DREE 说起来

        几周前,《曼谷邮报》关于这一主题的整个版面还表示,泰国政府将在 2024 年初做出决定,但不会针对已经在本国纳税的养老金领取者。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Dree,我更愿意等待泰国政府的消息;我认为曼谷邮报和泰国税务顾问一样了解,他们现在对双重征税条约的一致性产生了怀疑。

          核心问题不是对收入征税,而是对将资金带入泰国并存入何处进行征税。所以我们等待...

          • 肺艾迪 说起来

            亲爱的埃里克,
            我经常想知道如何才能最终证明钱来自“储蓄”并且已经一年了。
            转账显示转账日期,但不显示捐款日期。对于每月转移养老金的人来说,您必须有两个账户:一个来自上一年,一个来自当年本身。我确实有疑问这是否全部正确......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龙艾迪,你说得一中要害!如果您将 2023 年(包括 XNUMX 年)之前的收入带到 TH,则仍将不在征税范围内,但是新的钱和旧的储蓄呢?

              如何证明钱的来源和年龄?官员希望看到什么证据?我们的“钞票”几乎全部变成了电子版,所以这将是荷兰语或英语的印刷品,那个人想要接受它还是必须翻译它,由谁拥有什么文凭,他们想要来自 Chaeng 的印章瓦塔纳,简而言之,这样的官员?可能会非常烦人。此外,荷兰和泰国之间的现行条约规定了各种类型的养老金,这些养老金将在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征税;幸运的是,拥有比利时养老金收入的人没有这个问题。

              不幸的是,泰国政府并没有真正取得任何进展,他们在进入新的一年时还不知道如果您提交 2025 年泰国纳税申报表,2024 年会发生什么。您知道荷兰税务机关的口号:“我们不能让它变得更有趣”。他们一定是在 TH 接管了这个……。

            • 纪念 说起来

              如果我们(在 TH 居住/每年居住超过 6 个月的养老金领取者)必须从 1 年 2024 月 XNUMX 日起证明我们转入 TH 的钱是养老金,我们可以使用养老金报表和税函来支持这一点。但将我们的养老金直接转入泰国银行账户也可以作为向泰国税务机关适用打击双重征税条约的证明。

              让我们想一想...一个外国人在泰国买了一套公寓。他为此带了几百万泰铢到国内。很难证明这笔钱属于打击双重征税条约的范围。
              然后,这数百万美元将按大约 35% 的税率纳税。我已经看到,房地产市场的很大一部分正在崩溃。泰国房地产大亨西特拉总理是否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后果?

              现有的不确定性是困难的,一旦变化生效,对许多人来说后果将是相同的。这是一个让泰国对外国人更具吸引力的奇怪政策,对吗?

              • 埃里克·库珀斯 说起来

                马克,限制不是六个月。根据泰国法律,这是 180 天或更长时间。条约通常使用183天。

                不幸的是,我们还不知道新的税收方法将如何运作。

    • 乔斯NT 说起来

      Dree,继续您的观点,即该法律更多地适用于在国外工作并将收入汇往泰国的泰国公民。

      我的妻子拥有双重国籍(TH/BE),在我去世后将有权领取遗属养老金(我作为前公务员领取退休金)。这笔养老金将直接从比利时支付到她的泰国银行账户。并在比利时全额纳税。我仍然想知道泰国政府将如何区分工作收入和养老金收入。
      在我看来,还有很多事情还不清楚。

      乔斯NT

      • 肺艾迪 说起来

        亲爱的乔希,
        你不必担心这一点。
        您的遗孀与其他退休的比利时人一样,每年都会收到一份养老金报表。这包括支付的养老金以及扣除额。她还将收到纳税申报表和年度报表,其中列出了扣除额的所有详细信息。
        银行对账单还将表明她每月从比利时养老金服务机构收到的金额来自哪里。
        我认为你无法提供更多证据来区分工作收入和养老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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